1、執行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執行上級的安全管理規定,執行公司和項目部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各項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2、落實與公司簽訂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責任書》;執行與有關單位簽訂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3、組織編制與安全有關的施工方案,并且根據編制的方案組織三級安全技術交底;
4、組織作業人員對采用“四新技術”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4、組織《安全專項施工方案》論證并報請審核和審批,對其他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審批;
5、參加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大中型設備的安裝驗收,并簽字;
6、經常深入施工現場,進行作業中的安全檢查,及時研究和處理安全技術問題;
7、事故發生后,指導實施應急預案中的技術措施;對重大傷亡事故和未遂事故從技術上分析原因,提出鑒定意見和改進措施。
項目經理: 項目技術負責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