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人:配電臺區管理電工:
一. 管理責任范圍:
鎮(鄉) 村 村 戶用電轄區內的10KV線路,變壓器,低壓線路及其他供電設備(含轄區內過境的10KV線路)。
二. 安全 設備管理工作職責:
對轄區內高低壓線路和變壓器的維護管理,保證安全運行。保護好電力設施,預防
竊和破壞。搞好安全用電管理和安全用電宣傳工作,掌握觸電緊急救護法。
三. 安全 設備管理工作考核:
1. 因為管理責任(缺油 接線柱接觸不良發熱 竹木靠在線路或電桿傾斜引起的線路短路等原因)損壞變壓器事故,按每千伏安/壹元扣工資。
2. 因管理責任引起的人身觸電傷亡事故,損壞家用電器 線路及設備損壞等事故,按電力公司直接經濟損失的10%扣工資或保證金。
3. 凡未及時處理的事故隱患,每處(件)扣工資五元(如:變壓器缺油 拉線異常電桿傾斜引起導線對地距離不夠,農戶私拉亂接 竹木未及時砍伐已觸及線路等故障)。
四. 其他有關事項,嚴格按《電力法》 《安全生產法》和有關規程規定執行。
五. 因建房 取土 自然災害等原因造成農村供電線路安全隱患,需對原線路進行搬遷 加桿 增加拉線 換導線等整改工作,必須有書面報告,經所長同意,安排至少兩人進行施工,否則造成的安全事故責任,自行負責。
六. 責任書從簽訂之日起執行,時間暫定一年,到期后未簽訂其他責任書時,本責任書繼續有效。
七. 責任書一式三份,由公司 供電所 責任人各存一份。
責任人(簽字): 供電所(蓋章)
所 長(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