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項目名稱:上海證大外灘國際金融服務中心
工程項目地址:人民路170號
施工總包單位(甲方)上海機械施工有限公司
施工分包單位(乙方)江蘇省金陵建工集團
為加強工程建設的治安管理,規范工程建設項目施工分包單位治安綜合治理管理工作,確保工程建設項目治安安全穩定,根據國家有關工程建設的法規的規定,乙方單位應當認真履行下列治安消防管理責任:
1、 必須明確本項目治安消防責任人,項目經理是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施工現場內部治安保衛工作。接受甲方檢查監督和指導。
2、 負責施工現場外來務工人員管理,規范用工管理,規范用工手續,辦理有效的務工證,暫住證、上崗證件,并向甲方單位提供務工人員花名冊和身份證等到復印件,以備檢查。
3、 負責開展務工人員法制宣傳教育,遵守甲方規章制度,確保內部務工人員不發生偷盜、打架斗毆、酗酒鬧事、賭博等活動,禁止非本單位施工人員帶入住宿,嚴禁男女混居等進行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行為。
4、 嚴格施工區域和住宿場所治安管理,落實防范措施,確保不發生重大的治安、刑事案件。
5、 嚴格遵守消防法規,執行動火審批制度,嚴禁在工作生活場所亂接電線,使用電爐、電加熱、電炒鍋、大功率照明燈具及在禁火區域內違章吸煙等違反消防規定的行為。
6、 嚴格執行《上海市外來人員就業管理》規定,不準發生違反政府規定,拖欠農民工工資矛盾糾紛,影響社會穩定,并損害總包單位聲譽的事宜。乙方單位務工人員發生因人工費結算矛盾以及上訪鬧事,乙方責任人應當立即趕到現場負責做好導、教育、勸阻工作。
7、 乙方單位與甲方單位發生工程款、人工費結算矛盾糾紛,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可訴訟法律。
8、 責任人未有履行第二、第三、第四、第五條款,以及發生事故,甲方單位可對直接行為人處5000~10000元的罰款。給甲方單位造成財物損失和人員傷害應予以經濟賠償,直至清退施工隊伍或有關人員。
9、 本責任書有效期為雙方簽署之日起至該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合格時止。
10、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項目部代表人: 治安責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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