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員工消防安全責任,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消防安全責任制,加強消防安全管理,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杜絕火災事故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要求》,國華公司《一個規定三個標準》,結合神華國華寧電及維護部門班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消防安全責任書。
一、認真學習、遵守消防法律法規《一個規定、三個標準》提高消防法制觀念和消防安全意識,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
二、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項消防安全培訓,掌握消防安全基本理論、基本技能,做到“四懂、四會”,既“懂本崗位火災的危險性;懂本崗位預防火災的措施;懂本崗位火災撲救;懂疏散逃生方法;會報火警;會使用本崗位消防器材、設施;會撲救初期火災;會組織疏散逃生”。
三、把消防安全管理納入到班組的日常工作中,下班前、作業后仔細檢查工作現場,切斷電源及火種。各消防區域負責人與義務消防員必須堅持每天對自己工作責任區域進行安全檢查,負責維護管理消防器材,發現火情及時處理并及時上報。日常巡檢工作中加強消防意識,保證作業區域安全出口和作業通道暢通無阻。禁止私接電源,嚴禁存放易燃、易爆(雷管、汽油、香蕉水)等危險品,嚴禁在工作、生活中使用電爐、熱的快、酒精爐等大功率電、熱器具;在規定的吸煙點吸煙,人走后無火種殘留。
四、熟知本崗位消防情況,熟知重點防火部位(制粉系統煤粉易自燃)的安全防火技術措施。動火工作開工前必須履行動火工作票制度,經相關上級領導和有關技術部門簽字認可,所有消防措施落實到位經檢驗合格后方可開工,焊工持證上崗。負責工作區域的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的巡檢力度和頻次,發現缺陷立即消除,確保消防設施完好;熟知本崗位配備的消防器材種類、性質、使用方法,會報火警及撲救初起火災。
五、班組各區域負責人必須將火警電話和發生火情火險等突發事件處理小組聯系方式熟記在心,并將聯系資料張貼在班組明顯位置。嚴格班組轄區的消防設施的制度管理,確保消防器材要安置在指定地點,不準隨意移動或作其它使用,不準在消防器材附近堆放任何物品,同時保持消防器材清潔完好、有效。維護好本轄區內的消防設施,如(滅火器(箱)、消火栓(箱)、應急疏散指示燈、應急疏散安全出口指示牌、疏散安全出口門標志)等。
六、制止各種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的行為,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對各種違法、違章行為進行舉報。嚴禁攜帶火種(火機、火柴、煙花爆竹)或易燃易爆物品進入生產區域,服從領導安排,聽從指揮,對責任區域提出的安全消防問題積極妥善處理。
七、發現消防安全隱患及時報告消防隊或安監人員,積極配合消防安全隱患的整改,不遮擋、覆蓋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火災事故應急照明、消防設施和器材;不在安全通道堆放雜物;不遮擋安全出口;隨手保持防火門關閉。
八、制定應急預案,不定期進行應急演練,發生火災,懂得如何報警及報警流程,積極配合做好初期火災事故的撲救工作和引導人員安全疏散,確保員工人身安全和公司財產安全。主動保護火災現場,有義務協助調查火災原因。
九、自覺接受并服從消防安全職能部門的監督管理,完成其他消防工作。出現違章行為接受規定的處罰。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突出成績的員工給予表揚和一定的獎勵。
十、保證班組義務消防員上崗培訓人數達到公司要求,未經上崗培訓或未取得上崗證人員,不得擅自操作非本專業的電氣設備。
十一、本責任書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部門負責人(簽字) 員工(簽字)
2011年 5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