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特種設備安全檢查條例》之規定,總包單位與各勞務分包單位簽訂本電氣焊工責任書。
一、 從事鐵路站房施工作業的電焊、氣割操作人員必須持有省市安監部門核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并經項目部安全管理部門崗前培訓,持證上崗。無操作證書的人員不得進行操作,違反者按規定給予500元罰款處理。
二、 操作時必須持證上崗,每次動焊前到項目安全部門辦理動火審批手續,設專人看火,操作時要堅守崗位,并配備滅火器材,酒后不得上崗,高空操作時要系好安全帶、不得私自亂接電源,必須甴工地的專業電工接電。
三、 必須保持焊機整潔,電焊機要設獨立開關,并安裝專用漏觸電保護器,開關要放在防雨的閘箱內,焊機的一次線不得大于5米、二次線長度不得超過30米。
四、 焊機的外殼應做接零接地保護,焊把線必須雙線到位,不得借用管道、腳手架、結構鋼筋等做回路地線,焊機應放置在防潮、防雨、防砸的位置。
五、 焊接現場上下及周邊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更換場地移動焊把線時,應切斷電源,并不得手持焊把線爬梯登高。雷雨時,應停止露天焊接作業,工作結束后應切斷電源,并檢查焊接現場,確認無火情后方可離開。
六、 氧氣、乙炔瓶禁止進入施工樓內,兩瓶之間的間距不得小于10米,不得亂扔空瓶。
以上各項要求焊工必須嚴格遵守,落實安全措施,如有違章操作者,一旦出現不安全事故,一切責任甴肇事單位或個人承擔全部責任,項目部將根據情節輕重進行處罰。
監督單位:中鐵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東莞東站站房改造項目經理部
保證單位(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