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筑法》、《勞動法》、《安全生產法》及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依據省、市建筑生產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規定,現由公司與項目部簽訂安全生產、文明預控目標責任書內容如下:
一、目標管理:
1、無傷亡、重傷事故。
2、輕傷率控制在0.3‰以內。
3、無機械設備事故,無火災事故,無急性中毒事故。
4、爭創市安全文明工地。
5、施工用電100%達到“三級配電、二級保護”,使用規范配電箱。
6、淘汰老式井架,使用新型標準井架。杜絕安全防護的偽劣產品使用。
7、工地施工安全防護達100%、優良率達85%以上。
二、責任要求:
1、專(兼)職安全員到位,分工明確,責任落實。
2、與公司簽訂單項工程風險承包合同中應明確有關安全責任。
3、經常組織班組負責人和有關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檢查,積極落實做好各項目安全防范措施及事故隱患整改處理。做到“三定一回頭”原則并有相關檢查記錄。
4、經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狀,有考核、有獎罰。
5、協助安全員做好各項目工程員工三級教育率達100%、換崗率達100%。
6、發生事故不隱瞞,處理堅持四不放過原則。
7、當安全和施工進度發生矛盾,應將安全放在首位,嚴禁盲目蠻干、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8、加強本部項目部人員的領導教育,宣傳治安條例,提高警惕,搞好安全保衛工作,配合、服務于公司安全部人員工作,執行各級、各部門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公司: 項目部:
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