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中鐵五局貴廣鐵路指揮部第三項目部項目經理: 呂保良
乙方:中鐵五局貴廣鐵路指揮部第三項目部項目副經理: 伍全林
為加強中鐵五局貴廣鐵路GGTJ-3標安全質量管理,促進安全質量工作,有效預防和減少安全質量事故,進一步逐級分解和落實安全質量責任制,確保生產經營工作的順利進行,依據《安全質量事故責任追究辦法》(中鐵五安[2009]73號)、公司與項目部簽訂的《安全質量責任書》條款,特簽訂此包保責任書。
第一條 責任范圍
1.1 項目經理:作為本項目部安全質量第一責任人,對整個項目工程范圍內的安全質量目標負總責。
1.2 項目副經理:作為現場直接管理者,對所轄工程范圍內的安全質量管理目標負責,對安全質量管理達標活動負直接責任。
第二條 責任目標
2.1杜絕安全一般事故,消除生產安全隱患。
2.2 確保無機械一般事故,消除生產安全隱患。
2.3杜絕工程質量一般事故,消除質量隱患。
2.4杜絕一般交通事故,消除生產安全隱患。
第三條 責任承諾
3.1所轄工區管段年度內發生一起生產安全一般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一次重傷10人以下;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或者工程質量一般事故(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下,直接導致運營線路發生一般事故,或對運輸生產和安全產生影響),項目副經理主動向項目經理提出處分請求,并處3000-5000元罰款。
3.2 所轄工區管段年度內發生二起一般安全質量事故或一起較大安全質量事故,項目副經理主動向項目經理提交辭職報告,并處5000-10000元罰款。
3.3所轄工區管段年度內發生一起一般機械事故或一般交通事故,項目副經理主動向項目經理提出處分請求,并罰款3000-5000元。
3.4 所轄工區管管段年度內發生兩起一般機械事故(一般交通事故)或一起較大的機械事故(交通事故),項目副經理主動向項目經理提交辭職報告,并處5000-10000元罰款。
3.5嚴格按照貴廣鐵路業主及中鐵五局相關安全質量文件要求,全面部署開展安全質量隱患排查和抓好安全質量施工,提高安全質量意識,并抓好所轄工區施工項目的安全質量管理。
3.6對指揮部及項目部下發的各項整改通知,項目副經理應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按照項目部下發的《安全生產管理辦法》、《質量管理辦法》相關條款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