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不斷提高全系學生的思想道德素質,增強安全法制意識,促進校園精神文明建設,深入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安全法制教育,加強學生宿舍管理,優化學生學習、生活環境,確保校園平安穩定,根據省、州相關部門關于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和西昌學院安全管理工作及西昌學院學生宿舍管理辦法等有關文件要求精神,結合本系實際,經系務會研究制訂學生寢室安全工作責任書。
一、工作目標
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意見》和《四川省學校安全暫行規定》等文件為依據,以“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為指導,加強學生宿舍管理,有效地預防各種違法違紀行為和各種意外傷亡事故和安全責任事故,防火防盜,堅決杜絕黃、賭、毒等一切社會丑惡現象進入寢室,確保校園學生安全、穩定。創造良好的育人環境、力爭使經濟管理系學生寢室安全管理工作上一個新臺階。
二、工作責任及獎懲
寢室室長作為學生干部的一員,應充分認識宿舍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按系上的統一要求抓好寢室的安全工作,依據《西昌學院學生宿舍管理辦法》對本寢室同學進行安全管理,并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制,堅持有效預防和嚴格管理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
<一>寢室有下列行為之一,扣室長操行分5分,室長事前制止未果且主動向班主任報告者免除責任,并加操行分5分。
1、未經系部批準,擅自調換寢室。
2、未經學院批準,擅自在校外租住房屋。
3、在寢室經商,張貼廣告和從事推銷活動。
4、在寢室內養寵物。
5、在寢室內起哄、打架斗毆、亂砸亂燒、亂吼亂叫、猜拳行令和酗酒。
6、晚歸及夜不歸寢。
7、拆卸、損壞和污染寢室公共設施。
8、未經允許留宿校外人員。
9、不服從宿舍管理人員管理的其它違紀事件。
<二>寢室有下列行為之一,每發生一次扣室長操行分10分。室長事前制止未果且主動向班主任報告者免除責任,并加操行分5分。
1、私拉亂接電線。
2、在寢室使用蠟燭。
3、在寢室使用電爐、電飯褒、充電式應急燈、燒水棒等電器
<三>寢室有下列行為之一,室長和違者受相同校紀處分并扣室長操行分10分,室長事前制止未果且主動向班主任報告者免除責任,并加操行分5分。
1、圍觀任何形式的賭博活動。
2、寢室內非法聚會,張貼大小字報,散發傳單和從事任何形式的非法組織活動。
3、留宿異性
三、本責任書由各班班主任與室長簽定。室長為第一責任人,寢室內的學生干部、黨員為第二責任人,其職責參照室長執行。
四、責任人在學期內若承擔兩次責任,取消本期評選優秀學生干部資格;若承擔三次及以上責任,取消室長及學生干部職務,黨員按黨紀處理。
五、學期內寢室若未發生任何違紀行為,在評優評獎和組織發展等方面優先考慮。
六、責任人有安全違紀事件,加重處理。
七、本責任書未盡事宜以西昌學院學生宿舍管理的規定為準。
八、本責任書從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
責任班級: 寢室編號:
班主任簽字: 室長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