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貫徹落實《關于進一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承諾和報告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特承諾如下:
一、在總經理領導下,在施工生產過程中,對國家財產和職工安全健康負主要責任,從組織、管理、指揮、協調生產方面負領導責任。
二、認真貫徹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規定、文件,并以此為依據,結合公司特點具體組織有關部門制定公司各項管理規定和安全生產承諾,檢查、指導各級有關領導和部門制定公司各項管理規定安全生產承諾,檢查、指導各級有關領導和部門執行情況。
三、每月組織召開安全生產專業會議,分析安全生產狀態總結經驗教訓,制定防范措施,研究解決安全、防火、職業衛生、環境保護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四、檢查安全保障體系運行的有效性,提高安全檢查機構和安檢隊伍的素質,支持安檢人員的工作,使其發揮應有的作用,使安全生產處于受控狀態。
五、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負責計劃、布置、總結、評比安全工作和文明生產工作組織安全競賽活動,總結推廣好的典型,對安全生產有突出貢獻者,給予表揚和獎勵。
六、負責組織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檢查,組織有關部門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和遵章守紀教育、新工人三級教育、特殊工種上崗前的培訓取證教育等各項教育工作。
七、組織重大傷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調查分析、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和上報。按權限組織調查、分析、處理傷亡事故,重大險情隱患 ,指定整改措施并負責實施。
八、定期對企業進行安全檢查,督促事故隱患整改。
承諾單位:
承 諾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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