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我礦安全工作的正常運行,確保安全生產,作為我礦的一名安檢員我鄭重承諾:
? 第一條: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煤礦、科室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管理規定,積極參與礦組織的各項安全活動,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切實履行崗位安全和工作職責,盡職盡責,防范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第二條:自愿接受礦、隊等各級安全培訓和業務技能培訓,努力提高自身安全、工作業務技術水平,增強安全防范意識,做到“三不傷害(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不傷害自己)”。
第三條: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本隊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及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嚴守“三大規程”、認真按《崗位操作規程》、《煤礦安全規程》進行作業,做到不違章操作、不違章指揮、不違反勞動紀律,不冒險作業。
第四條:保證持證上崗。培訓后,熟悉相應安全操作規程,掌握響應的安全技能,懂得相應崗位的危險性、預防措施和應急方法,同時班內組員做好監督。
第五條:根據礦及本隊的安全管理制度,積極參加各類安全及技能培訓;參加本班的安全例會;響應礦、參加本隊組織的“安全生產月”的宣傳。積極參與本隊的事故隱患檢查和整改工作,在工作
中發現事故隱患或其他危險(危害)因素,立即組織處理并向上級報告,并做到崗位間人員互相監督。
第六條:認真檢查安全監督把關制度,及時解決生產現場的安全問題,不斷改善安全環境,不斷夯實安全生產基礎。
第七條:嚴格落實現場交接班制度,杜絕現場不作為現象;在現場檢查過程中,不出現弄虛作假的現象。
第八條、服從上一級管理人員的指揮和調度,檢查人員現場安排的整改雷厲風行的完成,嚴格落實上一級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并積極反饋工作進度。
第九條:承諾期間,誠實守信、說到做到、盡職盡責、嚴格履行,若違反上述承諾內容且發生安全事故,自愿接受礦的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
第十條:承諾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安監科長:
承 諾 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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