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單位 (單位名稱)為進一步加強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更好地遵守國家及杭州市的相關消防法律、法規、規章和技術標準,
做好單位內部消防安全工作,特鄭重做出如下承諾:
一、按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61號)、《杭州市消防安全責任監督管理辦法》等相關消防法律、法規的要求,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行消防安全義務,落實各項防火安全職責和措施。
二、加強用火、用電安全,不私拉亂接臨時電線,配電箱盒安裝保護裝置,不能裸露在外。
三、確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暢通無阻,不在疏散通道上設置障礙。
四、在經營活動結束后,對營業現場進行檢查,消除遺留火種,切斷電源。
五、嚴禁帶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六、按照規定配置滅火器材,做好消防器材的維護保養,保證器材完整好用。
以上系我單位做出的保證,我單位將信守承諾,若有違反上述保證內容,我單位將承擔《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杭州市消防條例》等消防法規規定的相關法律責任。
單位名稱(公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簽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