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要在離6米++++段路邊建設攪拌站,為確保道路的交通安全暢通,我單位承諾將嚴格按照 《道路交通安全法》、《市政設施管理條例》的要求,保證在施工運輸期間,減少交通帶來的負面影響和過往的行人的人生安全。保證按照下列規定和要求執行:
(1) 施工期間,對路口前后20米道路兩側應設置限速5公里標志牌和內有施工車輛出入標志等其它標識標牌。
(2) 夜間施工時應在路口設置警示燈,標識標牌應用反光材料。
(3) 在施工車輛出入口應派安全疏導人員,并穿戴反光背心。
(4) 臨時放置的安全標識標牌在下班時,收回倉庫。
(5) 嚴格按照批準的方案實施。在不影響交通和行人的前提下,按照批準的位置設置。
(6) 路口設置明顯的交通標志,指導車輛渠化分流。同時,為確保施工和行車兩不誤,在每個封閉施工區域各設2名具備交通管理知識的交通管理員,實行不間斷值勤,維護交通次序和行車安全,確保正常施工作業和防止交通事故。交通疏導員分班全天指揮施工區域交通,上班時間按要求穿反光馬甲,佩戴袖章,裝備指揮旗和對講機。
(7) 加強與各方的溝通,并積極配合做好交通管理工作及環境保護工作。
(8) 建立與交警部門聯系的直通道,及時反饋現場交通狀況,在交通高峰期必要時請交警到現場協助指揮,當嚴重塞車或突發事件時及時請交警到現場指揮并按應急方案進行分流。
(9) 施工范圍內車行道和人行道安規定設置夜間警示燈,確保車輛、行人通行安全。
(10) 在本工程現場周圍配備、架立并維護一切必要而適當的標志牌,為其他施工和行車提供安全和方便,在夜間施工時,將增加設立足夠數量、鮮明、規范的、符合夜間交通的安全設施。
(11) 設立安全標志:所有標志的尺寸、顏色、文字與架設地點均采用得到交警部門和監理的認可的材料。標志牌包括:警告與危險標志、安全與控制標志、指示標志與標準的道路標志等。
(12)散體物料運輸嚴格按市政府相關文件規定,對物體進行覆蓋,嚴禁物料撒落污染路面,影響交通。
(13)我司自覺接受市政管理部門、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的監督檢查。如有違反,除迅速糾正外,并接受執法部門按照有關法規規章的處罰。因施工作業防護措施不當或管理責任不到位致使通行人員、車輛及其他財產遭受損失的,我司承諾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特此承諾!
山東水利工程總公司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