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做好冬季火災防控工作,更好的遵守相關消防法律、法規、規章和技術標準,確保消防安全,嚴防火災事故發生,切實做好醫院內部消防安全工作,特鄭重做出如下承若:
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吉林省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要求,制定、落實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做到制度統一懸掛,嚴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并在重點部位設置警示標志。
二、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層層簽訂責任狀,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落實到位。
三、組織從業人員開展經常化消防安全培訓、演練,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組織開展一次全面自查,開展一次滅火應急疏散演練,開展一次全員消防安全培訓,開展一次電氣和燃氣線路設施,維護保養一次消防設施,建立一支志愿消防隊,開展一次單位內部消防安全評估并成評估報告。
四、加強對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整有效;各種車輛按指定地點停放,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且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五、建立完善高壓氧艙、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劇毒和放射性物質、有毒生物制劑等重點部位、重點官位檢測、監控系統管理制度。
六、嚴格對出租的商貿場地管理,每年簽訂一次消防安全協議,每半年組織一次承租方責任人安全教育培訓,每月進行一次用電、消防設備安全檢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七、在本單位做到消防安全“三提示”:提示公眾所在場所火災危險性;提示公眾所在場所安全逃生路線、安全出口的具體位置,遇到火災等緊急情況如何正確逃生、自救;提示公眾所在場所內滅火器、逃生設備器材具體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
八、實行領導帶班制度,嚴格按照消防安全檢查規定的內容及頻次對本單位重點部位進行巡查并做好記錄;落實值班夜查制度,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人員確保24小時在崗在位。
九、對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及本單位自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明確專人負責,積極投入資金,組織人力物力,嚴格按要求落實整改,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不發生火災事故。
十、在圣誕節、元旦、春節、元宵節及2015年全省、全國“兩會”期間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確保消防安全。
責任人簽字: (單位公章)
201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