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認真學習和執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61號令)、《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本單位消防
二、工作期間做到不吸煙、不喝酒,沒有酒氣,文明上崗,優質服務。
三、熟悉現場安全通道,自覺維護安全通道暢通。
四、掌握滅火器材的分布情況,熟練使用滅火器材,知曉火警電話“119”,把握現場應急事項(使用滅火器材,引導群眾疏散等)有序進行。
五、上班前對工作區域的檢查,保證設備和設施正常運行。
六、下班前對工作區域的檢查,保證關閉切斷各設備電源,檢查應急燈是否正常。
七、不得私自亂拉亂接電線,不得擅自動用明火。
八、遇有火情或隱患,即在第一時間向消防管理員反映,并合理使用防火、滅火逃生器具,并撥打火警“119”。
九、妥善保護消防設備,保證消防設施標簽完好,不得損壞或損傷消防相關的器具。
承諾人:
時 間: 年 月 日
(注:每位員工各簽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