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承諾,在 工程建設過程中,作為監理單位法定代表人,就安全生產管理承諾如下:
一、嚴格執行《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工程監理規范》等建設施工安全生產、職業病防治、消防、揚塵及環境整治等法律法規、標準規定。
二、督促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及項目監理機構履行安全監理職責。
三、落實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加強項目安全管理,對項目加強檢查和整改落實。
四、對監理項目重大危險源及大型起重機械加強管理,落實單位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建立臺帳加強管理和檢查。
五、對本單位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及時處置并做好救援善后工作,按規定程序如實上報。
六、自覺接受所屬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建筑施工安全監督機構的執法檢查,嚴格執行執法指令,并報告整改落實情況。
承諾期內若違反上述承諾內容,自愿接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做出的行政處罰。
監理單位(公章):
監理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字): 聯系電話:
承諾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