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北宿煤礦的一名員工,為保障自身及他人的身體健康、生命和財產安全,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發生,本人鄭重承諾,在工作中嚴格履行以下職責和義務:
1、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礦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安全管理規定,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切實履行崗位安全和工作職責,盡職盡責,防范各類安全事故發生。
2、積極參加礦舉辦的各種安全培訓和安全學習、事故應急演練,掌握工作所需的安全知識,提高安全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積極參加搶險救災工作。
3、嚴格遵守礦關于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做到不違章操作,不違反勞動紀律,不冒險作業。
4、保持工作現場規范化,標準化。
5、嚴格遵守管理規定,正常工作時間內嚴禁賭博、酗酒,公共場所內嚴禁打架、斗毆。做好安全用電、防火工作,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要增強安全意識,自律意識和防范意識,對自己非工作時間發生的安全事故負全責。
6、遵守礦考勤紀律.嚴格執行請、休假規定,不無故缺席。未經請假自行離礦,往返礦發生意外情況礦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一律自行負責。
7、熟悉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安全技能,懂得本崗位的危險性,預防措施和應急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急救工具和消防器具,會處理事故苗頭。
8、主動制止同事的不安全行為,對發現事故隱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立即向現場管理人員或者礦領導匯報;瞞報或不報者應接受相應的處罰,接到報告的人員應該立即予以處理。積極參加礦安全文化建設,努力營造和諧的安全生產氛圍。培養良好的工作習慣和安全價值觀。
9、積極支持礦安保部門和上級安監部門的工作,積極接受安全管理人員和其他人員對自己不安全行為的批評和建議并及時改正。不抱抵觸心理、不打擊、報復安全管理人員和其他指出自己不安全行為的人員。
10、為加強交通安全管理,保障職工及他人的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進一步增強自身的安全意識。遵守交通規則。否則造成后果一律自己負責。
本人承諾:我已經接受過本崗位安全教育,并熟知安全承諾書的全部內容,愿認真執行,如違反本承諾或違反礦規礦紀及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本人將自愿接受礦規定的警告、罰款、辭退、開除等處罰,并承擔相應后果及責任。
承諾人(簽字): 田新華
2013 年 4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