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確保學生上學期間的人身安全,明確責任,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安全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承諾書:
1、家庭教育是學校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學生第一監護人的家長有責任講解安全知識、教育子女遵紀守法,規范子女言行,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2、要教育孩子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不做危險性游戲,嚴禁爬圍墻、爬走廊欄桿或從樓梯把手上滑下,上下樓梯靠右行走,嚴禁追逐打鬧、互相推搡。集體活動時一切行動聽指揮。
3、學生互玩造成傷害的由肇事方負責,并承擔一切費用。
4、體育課等室外活動嚴格服從教師指揮,嚴守操作規程,不擅自行動,嚴防安全事故發生,不在體育設施上做危險的動作。
5、12周歲以下學生不準騎自行車上學,遠路學生可有家長接送,不準乘坐無證車輛,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規則。學生在上學或放學途中,家長應督促他們準時到校或回家,不準在途中玩耍。如若發生意外事故,一切責任由學生家長自負。
6、不與校外不良分子交往,不參與小團伙。不與人沖突、打架斗毆,不意氣用事做違法的事,不因小事魯莽沖動而鑄成大錯。不糾結他人在校園周圍閑逛、滋事。
7、教育孩子不準亂吃零食。嚴禁私自到河、溪、池塘、水庫等危險水域玩水、游泳。
8、不進入法律、法規規定未成年人不宜進入的營業歌舞廳等娛樂場所,不進營業性網吧,不喝酒、不吸煙。
9、非在校時間學生在校外造成社會危害,學校不負任何責任,觸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10、教育孩子嚴禁玩火、玩電、玩鞭炮、玩銳刃鈍器物等,更不準將其帶入校園。
11、拒接毒品,反對邪教,崇尚科學,建立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
12、學會判明是非,不做其他任何妨害人身及財產安全的事情。
13、絕不離家出走,未經家長同意不在別人家過夜,不留別人在家過夜。
14、愛護校園中的一草一木,愛護桌椅和其他一切公共財產。
15、本校上午7:30開校門,下午1:30開校門,請學生不要早到,以減免意外事故發生。
上述承諾,承諾人將嚴格守約,請老師和家長嚴格監督。
報警電話;110
承諾人簽名: 家長簽名: 班主任簽名
城廂鎮過溪小學
20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