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委書記是企業安全思想教育第一責任人,在上級組織的監督指導下,對我廠安全生產工作、職工教育和職業健康工作負有領導責任,為做好安全生產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發生,現鄭重承諾如下:
1、認真貫徹落實國家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條例以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指示、規定在我廠及時傳達貫徹,并認真執行。
2、協助廠長完善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中心的多項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監督、保證各項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的貫徹落實。
3、突出安全生產的地位,積極開展好各項活動,主動參加安全辦公會議,分析研究安全工作,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建議和措施。
4、支持行政集中精力抓好安全生產,組織落實行政安全生產決議,加強對工會、共青團領導,定期召開職工代表大會,審議安全工作。
5、深入推進安全文化建設,強化全員的安全責任意識,超前防范意識,提升企業安全預控管理水平。
6、深入職工群眾調查研究,掌握職工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開展思想政治工作。當出現影響安全生產的突發事件時,做好職工的思想穩定和善后處理工作。
7、發生工亡和生產事故時,積極配合廠長進行組織搶救,并做好善后處理工作,參加事故調查分析,組織人員認真吸取事故教訓,研究制定防范措施。
8、加強職業危害的防治與管理,做好作業現場勞動保護檢查監督工作。
9、監督、指導群團組織、武裝、保衛等職能部室,開展群眾性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安全生產競賽活動。
10、承諾期間,誠實守信,說到做到,盡職盡責,嚴格履行,若違反上述承諾內容且發生生產安全事故,自愿接受廠的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
承諾期限:2014年1月2日--2014年12月31日
廠 長: 黨委書記: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