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局和鄉政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定,以及法律法規賦予的職責,我作為本單位的一名特種設備人員,對本職工作負有直接監管責任,現做如下承諾:
一、檢查和糾正設備使用中的違章行為。
二、指派持有效《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的作業人員上崗操作;
三、制定設備作業人員的培訓計劃,定期對作業人員進行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作業知識。
四、管理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
五、制定特種設備定期檢驗計劃并組織實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六、對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送檢。
七、制定特種設備的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習;
八、組織對設備日常維護保養,至少每月進行一次自行檢查;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禁止設備帶病運行;
九、當涉及設備安全,而安全管理員又無法處理時,應及時向單位負責人報告。
二0一三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