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認真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確保廣大人民群眾消費安全,避免食品質量安全事故的發生,本人(單位)作為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特此鄭重承諾如下:
一、保證申請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實有效,如有虛假,愿意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二、保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其他法律法規的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遵守法律法規所規定的責任和義務,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對社會和公眾負責,做到遵紀守法,誠實守信,規范經營,優質服務。
三、保證所經營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的要求。
四、保證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食品經營從業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才參加工作。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五、保證進貨時認真查驗食品質量,食品包裝上的標識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食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
(二)有中文標明的食品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
(三)有清晰地標明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
(四)有標明食品的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份名稱和含量的,應有中文相應予以標明;
(五)需要事先讓消費者知曉的,要在外包裝上標明。
六、保證不經營《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條規定不得經營的食品。
七、保證建立食品進貨查驗制度。如實記錄產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其聯系方式、進貨時間等內容。做到記錄及時、全面、準確、規范。保證記錄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八、保證建立食品召回制度。在經營中發現食品存在安全隱患,可能對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的,及時向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報告,配合調查處理,并立即停止銷售,告知消費者停止使用,主動召回產品。
九、保證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務體系,高度重視消費者的意見,積極妥善處理消費者的投訴和建議,最大限度地滿足消費者的要求,樹立誠實信用的企業形象。
十、保證把本《食品質量安全責任承諾書》存檔或張貼在本經營場所。
十一、保證嚴格執行國家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認真履行義務。
我將信守以上承諾。本《食品流通安全責任承諾書》一式兩份,本人和所轄工商所各一份。
承諾人:
(簽章)
二○一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