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單位為進一步加強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更好地遵守國家、自治區及柳州市的相關消防法律、法規、規章和防火安全的工作要求,在冬季學校、單位消防安全工作期間,做好消防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改工作,特鄭重做出如下承諾:
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61號)和《廣西壯族自治區消防條例》等相關消防法律、法規的要求,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將嚴格履行消防安全義務,落實各項防火安全職責和措施。
二、加強用火、用電安全,不私拉亂接臨時電線,配電箱盒安裝保護裝置,不裸露在外。
三、依法安裝和設置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火災應急廣播系統。不在疏散通道上設置障礙物,并確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暢通無阻。
四、在學校食堂、小超市、小賣部的經營活動結束以后,負責督促業主對營業現場進行檢查,消除遺留火種,切斷工作電源。
五、嚴禁在學校內帶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六、按照規定配置滅火器材,做好消防器材的維護保養,保證器材的完整可用。
七、認真制定本單位內部的滅火疏散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發生火災時,做到立即報警,并組織人員疏散和撲救初起火災。
以上是我單位做出的保證,我單位向社會承諾,若有違反上述保證內容的行為,我單位將承擔《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廣西壯族自治區消防條例》等消防法規規定的法律責任。
單位名稱(公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簽名:
年 月 日
(此消防安全承諾書一式叁份,一份由簽訂單位留存,一份交由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備案,一份交給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