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湖南省筱沅水利水電建設有限公司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
乙方愿意按甲方要求提供合格的操作人員,為甲方從事鋼支撐安拆勞務工作。為建立和諧穩定的關系,保障雙方的合法權益,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中國水利水電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大空港截流河綜合治理工程(二工區)
二、工程地點: 深圳市
三、承包范圍:鋼支撐、鋼圍檁、聯系梁體系安裝與拆除。
四、承包內容
1 、鋼支撐、鋼圍檁、聯系梁體系的安裝與拆除,另外包括涉及鋼支撐安裝與拆裝過程中的附屬相關工作(鋼圍檁后面填充除外)。鋼支撐體系主材由甲方提供。
五、承包單價及費用結算內容
1 、承包單價:本協議安裝拆除單價: 648 元/噸(大寫: 陸佰肆拾捌元每噸 )。本工程固定綜合單價不含稅,單價詳細說明如下:
(1)、此安裝拆除單價為安裝完成并且拆除完成1噸(大寫: 壹 噸)鋼支撐、鋼圍凜、聯系梁體系的單價。
(2)、此單價包含上述安拆內容過程中進(退)場費、油泵、千斤頂、施工所需工具、電焊機、電焊條、焊絲、氧氣乙炔、作業人員保險購買,勞保用品,鋼楔子、膨脹螺栓、七字鐵、連接鋼板。不包含上述安拆內容過程中吊車費、轉運費、其它附件(聯系梁鋼管、槽鋼、住宿、水電)材料費。
(3)此單價包含所有輔材(除連接螺栓及防墜落措施外),甲方負責提供垂直水平運輸設備、連接螺栓、鋼支撐主材及防墜落措施材料外,其他材料由乙方負責。
2 、重量的確認:安拆量按甲供材料重量計算所完成工作安裝與拆除的實際重量為準。
3 、費用結算:工程量以實際完成工作量為準,乘以承包單價即為乙方應得款額。
4 、如出現承包以外的臨時用工按甲方外協隊伍管理辦法執行。
六、工程質量
各分項工程驗收合格率應達到100 %
七、甲方責任
1 、負責主干管線的水、電及臨時道路,主干線的“三通一平”工作;
2 、負責對施工質量的檢驗、監督指導工作;
3 、負責對本工程施工作業的質量、安全、技術、物資采購、作業進度進行全方位管理。
4 、及時為乙方提供相關技術資料。
5 、在乙方施工作業前按規定對乙方進行詳細技術交底,并下達該工程的安全、質量措施要求。
6 、按協議約定辦理工程結算手續,及時支付乙方工程款。
7 、對乙方的工作及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若乙方無法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程任務,甲方可單方解除協議,并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八、乙方責任:
1 、按甲方的要求和承包內容負責完成本工程施工的作業任務,按甲方要求及時安裝。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工具和材料及臨時倉庫,乙方需妥善保管與愛惜,如有沒經甲方同意擅自切割或破損需按價賠償。甲方材料進退場乙方安排人員配合清點材料數量、規格等相關工作。
2 、按甲方下達的工期目標及節點目標要求,及時組織滿足勞務作業所需的勞力、機械及材料,按甲方同意的開工完工時間完成施工作業。
3 、在施工作業過程中,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相關技術資料進行施工作業。
4 、施工作業質量不合格的,乙方應在甲方規定時間內無償返工,直至達到質量驗收標準。
5 、乙方必須樹立良好的環境意識,堅持文明施工作業,做好施工現場環境保護、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
6 、按規定辦理特殊工種上崗操作手續。
7 、為有效控制工程質量,乙方在施工作業時應隨時接受甲方監察、檢驗,對檢查發現的問題,乙方根據甲方通知書,限期返工或整改。
8 、隱蔽工程的作業未經監理工程師和甲方檢查簽認,不得自行隱蔽而轉入下道工序作業。
9 、嚴格遵守甲方有關施工進度、安全、質量、環境衛生、文明施工等各項管理制度,不得損害甲方公司及上級單位聲譽。
10 、作業人員條件必須符合所從事工種的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及工作服。
九、安全施工作業
1 、在施工中,乙方應遵守國家、行業安全生產法規。
2 、乙方人員應按照相應操作規程施工,持證上崗。
十、工程款的結算與支付
1 、甲方按月及工程末次分階段結算、撥付工程勞務費。
2 、每月25 日前,根據甲方簽認當月完成的合格工程量和本合同規定的綜合單價,填寫《 工程勞務費結算單》 ,并由相關領導核實簽字后,作為甲方向乙方撥款依據,每月30 號前甲方需付清乙方上月完成工作量所得勞務款。
3 、甲方按照每月結算價款的60%付工程進度勞務款,余款在乙方拆除工作完成,結算手續辦完后,甲方在三十天內付清乙方未結完的余款。
十一、工程停建或緩建
由于不可抗力、地方嚴重施工干擾及其他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項目停建或緩建,使本協議不能繼續履行時,甲方需付清乙方已完成工作量的價款,乙方可將人員設備撤離現場。
十二、違約責任
1 、甲方按協議規定應按時向乙方撥付勞務費,以保證乙方的每天正常生產,因甲方無故拖付勞務費造成的損失和后果,由甲方承擔。
2 、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或者不按甲方要求進行施工作業,給甲方造成不良影響或經濟損失,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施工作業任務。
3 、如由乙方單方面原因導致雙方協議不能繼續履行,甲方因此所受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4 、雙方所有違約事宜均以書面通知或函件為準。
十三、不可抗力
雙方確認、發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非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塌方等客觀情況,本協議允許變更和終止。
十四、爭議解決
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應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及時協商處理。協商不成時,可向施工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十五、補充協議
在協議執行中情況發生變化時,甲乙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原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安全生產
工傷事故5000元以內由已方全權負責,甲方只協助處理及醫療保險理賠事宜;超過5000元以上部分由甲方及醫療保險按現行法律法規協商理賠解決,若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操作造成的工傷由乙方全權負責。
十七、特別條款
1 、乙方均為有經驗之勞務承包,對本工程施工圖紙及施工方案已詳細閱讀并理解,清楚本工程所包含的一切風險。
2 、乙方應按照甲方和項目部的要求進行文明安全施工,不得和項目相關管理人員發生激烈矛盾,如因乙方原因有損甲方聲譽和產生的相關罰款由乙方承擔,甲方保留視情節追加相應處罰的權利;乙方表現突出,項目部給予的獎金由甲方獎勵乙方。
十六、其他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內容履行完畢后失效。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法人代表或 法人代表或
法人委托代表人(簽章) 法人委托代表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