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寶勝科技創新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江蘇匯鴻國際集團萊茵達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為維護雙方利益,共同貫徹安全生產工作,經友好協商,就有關安全生產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一、 適用范圍:
適用于乙方在甲方廠區的作業和車輛運輸、設備安裝、服務等。
二、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監督乙方作業人員的權利;
2、甲方有對乙方進出物品進行檢查登記的權利,并根據情況可拒絕乙方人員或物品進入甲方廠區(如乙方人員酒后作業、車上危險品混載、產品不合格等);
3、當乙方人員出現工傷等情況時,甲方有及時通知乙方負責人并提供相關幫助的義務。
三、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進入甲方生產區域應遵守甲方的有關安全規章制度,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服從甲方人員的管理。
2、乙方確保在進入甲方作業區域內的作業人員:(1)身體健康、無傳染病、無職業禁忌癥;(2)運輸、裝卸作業等特種作業人員需經培訓并持有有效資格證書;(3)自備安全鞋帽、勞保鞋等勞保用品,作業時穿戴相關勞動防護用品;(4)乙方人員需經乙方培訓合格后方可安排其工作。
3、乙方人員進入甲方區域時,需在甲方人員指定的道路上安全通行,乙方人員除在自己的作業現場外,不得進入其他無關的區域;
4.乙方人員在甲方區域嚴禁吸煙、酒后進廠、損壞甲方的設備設施、盜竊行為等有損甲方形象的行為。
5.乙方在甲方的作業是經雙方協議范圍內的作業,不得超出其范圍。
四、 特別條款:
1、 乙方應遵守甲方安全管理規定,如違章作業甲方相關部門將進行處罰;
(1) 乙方的車輛、設備、貨物進入甲方的生產區域、倉儲區域,必須征得甲方相關人員的同意,并在甲方陪同或引導人員指導下按要求(廠區內速度不高于5公里/小時、車間內不高5公里/小時、在廠區內按交通路線行走、未經許可不得進入車間、安全等)進入指定地點和運輸裝卸貨物。
(2) 乙方必須對所送的危險品已經檢驗合格,在運輸裝卸過程中,不得使貨物受到劇烈震動和撞擊,防泄漏、防火、防爆、防靜電,保證安全,并做好預防、應急措施。
(3) 乙方在甲方的區域運輸、裝卸過程中要確保甲方的人員和財產的安全,不能進行有危險的操作,若發現意外應在第一時間采取合理救治,并拔打報警、求救電話后,向甲方和乙方單位匯報。
(4) 甲方對乙方現場提出的安全整改要求,乙方應立即停止違章違規行為,整改后,以書面形式提交給甲方,經甲方同意后方可繼續運輸、裝卸等。
(5) 乙方未經甲方允許不得使用、操作甲方的任何設備、儀器、工具。
2、 乙方人員違反上述條款的,視情節的嚴重程度發現一次予以扣款500元至1000元不等,累計三次以上取消供應商資格;
3、 當乙方人員出現偷盜等行為時,視情節嚴重程度甲方有權對乙方處以2000元以上罰款和相應的經濟賠償,并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4、 乙方人員或乙方的協作單位違反上述條款,造成甲方人員或乙方人員傷亡、造成甲方財產損失的,全部由乙方單位承擔賠償所有損失,并承擔相應的責任和法律責任。對造成的任何事故,全部由乙方負責妥善處理完畢。
五、 附則
1、 本協議雙方簽字生效,本協議是雙方所進行的所有合同的補充協議;
2、 本協議的有效期為無固定期限,雙方不再履行合同時本協議自動失效;
3、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2015年 1 月 12 日?????????????????? 2015年 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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