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為規范項目部印章的使用,既能使項目部工作正常開展,又要維護項目印章使用的嚴肅性,現授權區域公司或者分公司主要負責人(甲方)與項目部(乙方)簽訂以下使用協議:
一、甲方區域公司(分公司)主要負責人為**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授權刻制、管理項目部印章的責任人,有權對印章的使用進行日常監督管理。
二、乙方需領用項目部印章時,應經甲方批準并簽訂本協議后方可領用。同時,應嚴格按本協議第三條的要求使用項目部印章,待工程竣工結束時歸還乙方備存。
三、項目部印章嚴禁用于經濟往來事項。僅用于與業主、監理單位工程上的聯系、工程技術資料、下發施工班組的通知和任務下達,對分公司和集團公司上報報告、資料、對外非經濟、物資往來的工作聯系。
四、項目部擅自刻制項目部印章或違反印章使用規定,按集團公司《印信管理辦法》和集團有關紀律規定接受處理。
五、項目部印章押金為人民幣壹萬元整。
公司名稱:????????????????????? 項目部名稱:???????????????
甲方簽名:????????????????????? 乙方(承包人)簽字:???????
??????????????????????????????? 身份證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