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供應商以下簡稱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確保人身、設備安全,統一規范安全生產管理行為,遵照“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經雙方共同協商,特訂立以下安全管理協議。
一、甲方權力與義務:
1、甲方應對乙方的資質、即有關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等資質證書進行驗證后方可簽訂有關合同。
2、乙方合格的商品送達甲方廠區后,卸貨、保存、使用的安全責任即轉移給甲方。
3、甲方應有符合要求的危化品倉庫,應分開存放,倉庫應有相應的安全措施。
4、甲方在危化品使用過程中,應有相應的防護措施,并應對操作工進行監督實施。
5、甲方在危化品使用中應注意安全。
二、乙方權力與義務:
1、乙方應具備有關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等資質證書。
2、乙方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以及相關的安全生產法規、行業規程。
3、乙方必須建立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各項規章制度和安全措施,設置現場安全員,安全人員應經培訓合格、持證上崗。
4、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完整合格的營業執照、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等復印件。
5、乙方提供的危化品應符合相應國家標準的規定。
6、乙方提供的所有危化品應全部經過安全性能檢驗、在檢驗周期內使用,無明顯損傷。
7、乙方用于危化品運輸的汽車和司機均應具備相應的資質并負責運輸途中的安全,包括負責在甲方公司內外的運輸安全。
三、其他:
1、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單方面負責,運輸過程中甲方不負任何安全責任。
2、如發生勞動安全糾紛,可提請勞動安全仲裁機構進行仲裁。
3、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使用單位(甲方):(蓋章) 供貨單位(乙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