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北京國能子金電氣技術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雙方依照《安全生產法》等有關規定,為確保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雙方就設備現場安裝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書。
1、乙方在甲方現場安裝設備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地方政府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制度,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負總責。
2、乙方制定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布置、實施、檢查施工的安全生產情況,對設備的現場安裝進行監督、檢查和管理。
3.甲方提供施工用電源,配電箱以下的部分由乙方負責,自帶功率表配電盤;
4.甲方對乙方的施工現場有監督檢查權,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有權責令整改、停工整頓。
5、乙方負責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確保現場施工人員安全施工。杜絕施工人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等行為。
6、乙方要保障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
7、乙方對的施工用電設備和用電安全全面負責。
8、乙方自帶設備和雇傭設備的安全性和使用、維修安全全面負責。
9、乙方負責為本單位施工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如工作服、安全帽等,并監督、教育其正確佩戴和使用。
10.乙方施工人員及雇傭的人員在施工時不允許喝酒。
11.高空作業必須佩戴安全帶,安全帽等,并正確使用。
12.乙方要對自己施工范圍內的施工人員的安全、使用設備的安全負全責,出現的任何問題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13.乙方要對所施工的設備的安全、質量負全責。
14.乙方在施工中不得損壞甲方的設施,出現問題要照價賠償。
15.乙方施工人員要搞好團結,不允許打架斗毆,出現問題乙方自己處理并負責。
16、乙方要服從甲方統一的協調和管理,并對所施工區域內的文明施工負責,保證施工區域內的設施完好、道路暢通、環衛衛生符合要求。
17、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代表簽字后與經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北京國能子金電氣技術有限公司 乙方
責任代表簽字 責任代表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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