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合同適用于益海(連云港)精細化學工業有限公司在用的行車、電動葫蘆的維修保養。協議主要內容為維修保養工作范圍、基本要求、適用標準、質量保證、維保內容、維保周期、項目驗收等。
二、維保范圍
1 維修保養范圍 益海(連云港)精細化學工業有限公司內行車及電動葫蘆二十臺。
2、維保單位負責對使用單位在用的行車、電動葫蘆進行實地了解。根據實際了解的具體情況提出合理的維保方案。
3、維保單位根據使用單位提供的行車、電動葫蘆的設備清單,負責提供維保所需的備件(材料)清單(名稱、型號、數量、單價、生產廠家等)。
4、使用單位為維保施工單位提供必要的協助,并對施工全過程進行監督及指導。
三、基本要求
1、保證行車、電動葫蘆運行正常、安全可靠;
2、除正常保養外,接到使用方的故障維修通知后,維保方應隨叫隨到。行車、電動葫蘆4小時到達到現場維修;情況正常下4小時內處理完畢,不得以節假日和下班時間為由拒不到場。
3、遵守國家對行車、電動葫蘆相關的安全管理規定
4、遵守使用單位的安全、環境管理規定。
5、維修中如有重大改動,由維保方提前通知使用方并連云港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經同意,改動完成后經連云港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檢驗,檢驗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6、如遇高空維保,需搭腳手架時,由維保方負責腳手架的材料及腳手架搭制。
四、適用標準
1 JB/T9008《鋼絲繩電動葫蘆》;
2 GB/T3811-1983《起重機設計規范》;
3 GB/T4942.1-1985 電機 外殼防護等級;
4 GB/T4942.2-1993 低壓電器外殼防護等級;
5 GB3836-2000《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
6 JB/T10219-2001《防爆梁式起重機》;
7 JB/T1022-2001《防爆鋼絲繩電動葫蘆》;
8 JB/T9008.6 鋼絲繩電動葫蘆 電氣控制設備驗收技術條件。
五 維保周期
1 每半年進行一次中級檢查、維護、保養。
2 每月進行一次常規的安全性能、使用性能檢查及維護、保養。
3 行車、電動葫蘆發生故障后,維保方接到通知后4小時內到達現場,4小時內處理完畢(遇到組織大型、特殊備件的時間可順延)。
4 若國家對維保周期有特殊要求,應按照國家對特種設備維護保養的時間周期要求執行。
六 維保內容
每半年進行一次的維修保養內容
1吊鉤夾套
活動部分加注潤滑脂,要求轉動靈活,防松裝置可靠,吊鉤危險斷面在《標準》規定范圍內,超標立即更換。夾套無變形。
2 鋼絲繩
按《使用說明書》上規定使用的鋼絲繩型號、規格;并進行潤滑。磨損及斷絲數量在《標準》規定范圍內,超標立即更換。
3制動裝置
制動時應靈敏可靠。在額定負荷下,下降中制動下滑距離在《標準》規定范圍內,超標時應予以調整(或更換剎車片等),調整后的制動裝置必須進行負荷制動試車,下滑距離應在《標準》規定范圍內。
4傳動、升降、行走裝置
a運行時無異常噪音,運行平穩;
b繩輪轉動靈活,繩卡、固定銷鎖死可靠;
c各部連接可靠
電機、減速器、殼套、繩筒應連接可靠;
行走輪、減速器、固定銷、電機應連接可靠;
橫梁、走輪梁應連接可靠;
各固定件應連接可靠,且有防松裝置。
5限位裝置
限位應靈敏可靠,且有足夠的緩沖距離。
6電氣控制
a) 手控盒按鈕箭頭指示方向應與行車、電動葫蘆運動方向相同,各按鈕動作可靠。
b) 絕緣、防爆符合《標準》的規定和要求。
c) 在有防爆要求的行車、電動葫蘆的備件更換時應采用防爆型備件。
d) 接地可靠。
每月進行一次的維修保養內容
1 吊鉤夾套 要求轉動靈活,防松裝置可靠,夾套無變形。
2 鋼絲繩 磨損及斷絲數量在《標準》規定范圍內,超標立即更換。
3 制動裝置 制動時應靈敏可靠。
4 限位裝置 限位應靈敏可靠,且有足夠的緩沖距離。
5 傳動、升降、行走裝置 運行時無異常噪音,運行平穩。
6 電氣控制 手控盒按鈕箭頭指示方向應與行車、電動葫蘆運方向相同,各按鈕動作可靠。絕緣、防爆符合《標準》的規定和要求。
7 潤滑用油 鋼絲繩、吊鉤轉動處、車輪軸承用鈣基潤滑脂。減速箱用8400機械油。在防滲漏有嚴格要求的電動葫蘆,減速箱用鋰基潤滑脂。
七、質量保證
1 在維保中,因維保方原因造成使用方的設備、其它財產損失的,由維保方負責。
2、維保單位、使用單位提供的備件及材料必須為合格產品,并具有相關證明資料。
3、維保完成后必須遵循國家相關規范進行空負荷試車及負荷試車。所更換的備品、備件保質期為六個月。
八、項目驗收
1記錄
維保方應做好維修、保養記錄,記錄內容包括設備名稱、規格型號、時間、維修保養的部位及內容、更換備件的數量及型號規格。每次維修、保養合格后需經雙方現場驗收確認,并在記錄上簽字。簽字后的記錄使用方兩份,維保方一份。簽字后的記錄作為維修、維護費用的結算依據。
2維修完成后完全滿足招標單位要求。
3按照使用單位要求提供行車、電動葫蘆運行所需的維護及技術服務。
4、維保單位按照要求與使用單位簽定相關的保密協議、安全環境管理協議。
八、工程工期
商務合同簽訂后一周內開始對行車、電動葫蘆進行維保,維保周期為一年。
九 附件
附件1 《行車、電動葫蘆月檢記錄表》
附件2 《行車、電動葫蘆檢修記錄表》
維保單位: 使用單位:
河南省礦山起重機有限公司(蓋章) 益海(連云港)精細化學工業有限公司(蓋章)
授權人簽字: 授權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