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校園教師私家車管理,維護學校道路交通秩序,杜絕安全隱患,保障師生員工的人生安全,進一步規范教師私家車管理,特制訂教師私家車停放安全責任協議書,內容如下:
1、教師私家車必須避開學生上、下學高峰時間段,進入學校附近時必須慢速行使,車速控制在5Km/h,遇到學生應讓學生先走,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才可行使,防止撞人、撞物,進入學校一律不準鳴號。
2、為確保師生的生命安全,教師的私家車必須停放在指定停車區域和指定車位。(禁止停放在校門口、教學樓學生活動場地、操場出入口、主要通道)
3、教師確實因需要出入校園的私家車,需自覺遵守各項安全規則,禁止車輛在學生課余時間和上下學高峰時段進出校園。嚴格禁止車輛在校園內鳴號、洗車,并且自覺到學校政教處備案,學校將根據實際情況對這些車輛進行統一管理。
4、對于違反學校管理條例的機動車輛禁止駛入校園。
5、凡教師的私家車在校園內發生碰撞等交通事故,在第一時間內將傷者送到學校就近的醫院進行救護,并通報校主管安全的領導,同時報肅州區教育局分管安全的局領導,按照緊急預案處理,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車主或車輛駕駛員負全責。
6、停放在校園內的教師私家車,發生車輛車體劃痕、刮痕、撞癟、起火、車玻璃破碎及丟失車內物品等事故,學校不負任何責任,造成的經濟損失車主自負。
本責任書有效期限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學校法定代表人 私家車車主
簽名 : 簽名 :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