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施工工程名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規定,為安全、優質、快速建設現代化礦井,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杜絕工程質量事故和人身傷亡事故的發生,進一步明確甲乙雙方安全質量管理的職責和權限,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協議適用范圍本協議僅適用于在中北煤化工有限公司礦井建設(施工合同中規定的工程)中的甲乙雙方。
二、甲、乙雙方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權利及義務
1、與乙方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強化乙方安全責任意識。
2、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礦業集團、中北煤化工有限公司的有關規定,對乙方的生產活動進行安全方面的監督、檢查與管理。
3、監督乙方建立安全生產管理機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4、建立健全有關安全方面的規章制度,要按照要求和標準監督乙方施工。
5、甲方應將本企業安全生產方面的有關規定和制度及時下發給乙方。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的施工現場及辦公場所進行安全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要求乙方立即解決,不能立即解決的要限期解決,并落實到人。甲方有權根據本企業的有關規定和制度對乙方進行安全管理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