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為了確保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工作內容:
1.1甲方安排乙方在 擔任 崗位,從事該崗位職責范圍內的工作;
1.2乙方的崗位、職責及工作質量要求,按照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1.3乙方應完成工作任務,執行安全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1.4因甲方生產(工作)情況發生變化或乙方不能勝任崗位時,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調配。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2.1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并做好安全教育、培訓記錄。
2.2甲方應對乙方的勞保用品進行規范。
2.3甲方有權了解乙方的身體健康狀況。
2.4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
2.5甲方有權對乙方勞保用品的穿戴及工作情況進行檢查、指正,不符合規范要求的進行相應的處罰。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3.1乙方應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操作,對因違規違章等原因造成經濟損失、人員傷亡的,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
3.2乙方應嚴格遵守電工操作規章;嚴禁違反操作規程操作;嚴禁脫崗、睡崗和酒后上崗,和“四條禁令”(施工作業隊伍嚴禁喝酒;施工作業現場嚴禁吸煙;施工作業區域嚴禁污染;施工作業人員嚴禁打麻將)以及甲方的其它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若有違反按甲方相關規定中的處罰條款進行同等處罰。
3.3乙方有權拒絕甲方人員安排的冒險作業和違章指揮作業。
3.4乙方有權拒絕超過自身體力極限的任何體力工作。
3.5乙方有權了解施工現場的危險、危害因素。
3.6乙方應服從施工現場負責人的統一指揮和工作調配。
3.7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及其他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乙方進入施工作業現場必須按照規定正確穿戴好安全帽,保險帶。
3.9乙方應確保身體健康無病。
四、本協議有效期: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完工之時自動失效。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