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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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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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障 集中供熱項目安全平穩運行,根據《北京市供熱采暖管理辦法》、《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員會供熱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安全生產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的監管權利:
1.乙方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情況,包括:崗位責任制、操作規程、安全檢查、設備設施維修維護、隱患排查等。
2.乙方建立安全運行保障組織體系的情況,包括:按規定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明確各崗位安全職責。
3.乙方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包括:制定隱患排查治理計劃及臺賬,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重大隱患治理驗收等情況。
4.乙方應急管理情況,包括:制訂供熱應急預案并報有關部門審查備案,組織開展應急預案演練及修訂,建立應急搶修隊伍,配備應急搶修設備、物資、車輛以及通訊設備,采暖期內、國家和本市重要活動期間、重大節日等時段,按規定實行24小時應急備勤;發生突發事件及時報告。
第二條 乙方的安全責任
1.乙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相關標準、規范,向用戶提供安全、穩定、質量合格的供熱服務,建立健全供熱運營管理制度、服務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遵守下列規定:
(1)建立供熱設施巡檢制度,對管理范圍內的供熱設施進行檢查,并作好記錄。發現共用供熱設施存在隱患的,應當及時消除;發現用戶自用采暖設施存在隱患的,應當書面告知用戶及時消除。
(2)供熱前應當進行供熱系統充水、試壓、排氣、試運行等工作,并提前在供熱范圍內進行公告。
(3)建立用戶采暖溫度抽測制度,定期對用戶室溫進行檢測,測溫記錄應當有用戶或者其他證明人簽字。
(4)采暖期內24小時服務,及時處理和回復用戶反映的問題。
2.采暖期內,乙方不得推遲、中止供熱或者提前結束供熱,不得退出或者部分退出供熱經營活動。
3.積極配合甲方對供熱采暖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問題積極整改。
4.乙方應做好資金與能源安排,保障供暖、供汽運行工作的平穩有序;保證應急搶修隊伍的人員充足、設備完善,做好應急搶修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發現隱患及時排除,遇突發情況及時處理。
5.乙方應按照根據《北京市供熱采暖管理辦法》、《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員會供熱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積極落實本單位應負的其他安全生產責任。
第三條 安全生產檢查
1.甲方可采取定期與不定期檢查相結合,明查和暗訪相結合等形式對乙方安全生產情況進行檢查。
2.乙方應根據供熱運行保障的工作特點,對本單位供熱設施設備檢修,燃料儲備、調運,采暖試運行,初寒期、嚴寒期、末寒期等不同時段的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經常性地檢查。
3.下列時間段甲方和乙方應當重點進行相應地安全檢查和抽查:元旦、春節、全國及本市“兩會”等重要節假日和采暖季內全國及本市安排的重大活動期間;遇強風、強雪、氣溫驟降以及根據市政府決定需臨時調整采暖期時間等。
4.供熱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是:
(1)乙方管理范圍內供熱設施設備的運行工況。
(2)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制定和落實情況。
(3)安全生產責任主體履責情況。
(4)供熱安全生產關鍵環節和以往薄弱環節整改、事故隱患整改情況。
(5)查運行作業人員崗位安全技能和知識教育培訓情況;執行國家和本市規定的持證上崗制度的情況。
(6)查應急預案落實情況。
5.甲方對乙方存在的安全生產問題采取發放整改通知書、復查復檢、內部通報、約談責任單位主要負責人等方式進行督促整改。
第四條 危害供熱安全的禁止性行為
1.乙方發現下列危害供熱安全行為的,應當立即予以勸阻并向甲方報告,由甲方根據北京市相關政策法規予以處理:
(1)在規定地下熱力管道安全間距范圍內修筑建筑物、構筑物;
(2)在規定地下熱力管道安全間距范圍內堆放物品,或進行挖掘、取土、鉆探、打樁、埋桿、栽植深根性植物和爆破作業;
(3)向供熱管溝內排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堵塞物品及雨水、污水、工業廢液、垃圾;
(4)擅自接入供熱管網;
(5)擅自在室內采暖系統上安裝危害系統安全的設備;
(6)擅自排放或者取用管道內熱水或蒸汽;
(7)擅自拆除、毀損警示標志;
(8)擅自操作、拆除共用供熱閥門,損壞共用閥門的鉛封,改動或者損壞供熱計量儀表及其附件等。
2.甲方發現或收到乙方報告上述行為的,應及時制止并在甲方行政職權范圍內作出處理決定,或移送有權機關。
(以下無正文)
附件:1.乙方《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乙方《供熱應急預案》
3.乙方應急搶修隊伍人員名單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