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襄汾縣新金山特鋼有限公司
乙方:
乙方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甲方承包
工程項目,為了確保施工安全,甲乙雙方簽訂本安全、環保協議,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場地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等。
乙方向甲方提交“三證”證件,即安全許可證、資質等級證、營業執照。
乙方應針對承擔的工程任務制定施工安全和環保措施,特殊施工必須制定單項安措報安環部備案,對招用的工人進行安全教育后,按照規定配備需要的勞保用品和安全防護設施,方可進入施工現場進行作業,確保甲方配備的環保設施在施工過程中能投入正常運行。
乙方如承擔特種設備的施工安裝,必須持有有效的證件到相關的部門辦理相關的手續,并交甲方安全部門審驗后,方可施工。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甲方應向乙方交清工程項目中的機、電、儀、環境、能源介質、有毒有害氣體、危險部位等,乙方應了解清楚后方可開始施工,施工結束后要對現場進行環境衛生清潔處理。
協議期間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安全事故、環保污染事故,一切法律、經濟責任均由乙方責任自負,與甲方無關。
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各級政府及甲方規定的各項安全和環保規章制度,安全文明施工,并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乙方不準招取60歲以上人員和童工,應對其入場員工按規定辦理工傷保險。
乙方應對施工場地周圍進行圍堵,防止作業引起跑、冒、滴、漏等環境污染和其它傷害事故。
甲方有權對乙方施工現場及施工人員的“三違”行為和施工安全進行檢查,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視為乙方違約,乙方自愿支付違約金,違約金從工程款中扣除。
因乙方原因在施工中如發生一起重傷事故,乙方承擔違約金3000-5000元;發生一起工亡事故,承擔違約金10000元。其發生事故的一切費用按本協議第6條辦理。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協議未簽訂時,雙方的工程承包合同不發生效力。
甲方:襄汾縣新金山特鋼有限公司
乙方:
協議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