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紹諸高速公路諸暨段SAJA06項目部
乙方:鋼護欄施工隊
工程名稱:紹諸高速公路諸暨段交通安全設施工程 簽約地:項目部
根據國家及省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法規和制度,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明確安全生產責任,杜絕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確保施工安全,雙方訂立如下安全生產責任合同.
一、甲方的義務:
1、認真貫徹、執行與建設單位簽訂合同的有關安全施工責任方面的規定。
2、督促、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工作,對于各級檢查出來的安全隱患,必須要求乙方限期整改,落實到位。
3、甲方應對乙方執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制度、規定的情況進行不定期的檢查,督促乙方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預防事故發生,同時積極協助處理工程施工中有關安全生產問題。
4、甲方不定期的對乙方進行安全方面的知識培訓,幫助乙方提高安全防犯意識。
5、甲方在開工前應對乙方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代安全事項。
6、乙方在整個施工中,沒有發生安全事故并安全考核合格,項目部針對指揮部文件,給予施工隊3000元獎勵。
二、乙方義務:
1、乙方應全面負責本合同段施工區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并認真貫徹、執行甲方與建設單位簽訂合同中的有關規定。
2、乙方應建立內部安全管理機構,設立專職或兼職安全員,建立健全安全制度,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應設專人管理安全生產工作、檢查安全、督促施工安全,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和教育,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加強安全管理。
3、在施工期間必須接受甲方或業主或監理的督促、檢查和指揮,對于查出的隱患,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整改。
4、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充分考慮到各種安全因素,組織好安全施工。乙方應按行業有關規定配置施工過程中所需的安全防護設施,施工區域和現場應按規范設置明顯和齊全的標牌、施工標志、錐形標等相關防護用具。在施工區域內堆放的砂石料、廢棄物和開挖基坑周圍要有明顯的隔離設施和警示設施。外出施工人員必須穿戴好反光背心,穿施工服裝,戴安全帽等個人防護用品,須遵守交通規則,夜間做到不施工,夜間施工材料,物資應撤離施工場地。在施工的危險點、地域,夜間應設置閃爍警示燈。確保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必要時有人持旗指揮。
5、定期對施工人員進行檢查、督促。一經施工就表示該施工現場、工具、用具、設備設施符合安全要求和處于安全狀態。乙方應對施工過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導致的事故后果負責。
6、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切實保護好地下管線及高壓等架空線路的安全。施工前需進行現場勘察,清楚地了解地下管線和障礙物等的鋪設情況,不得盲目施工,如遇有情況,應及時向甲方和有關部門聯系,采取保護措施。在地下管線情況難以查清時,應設立明顯的警示標志,提醒施工作業人員,不準擅自施工,等查清管線情況后再行施工。
7、施工過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地下管線(光纜、電纜等)損壞,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概與甲方無涉。
8、乙方應為所有的參加施工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的相關保險,費用由乙方負責,復印件送甲方備案。乙方應對其全部工程區域范圍內的安全負有全部責任。乙方對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經濟損失負責,與甲方無涉。甲方對乙方或其分包人雇用的工人或其他人員不承擔有關傷亡賠償或補償的責任。
9、施工期間需確保施工路段道路暢通,并服從當地交警進行交通管理。
三、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有違反上述規定發生安全責任事故的,乙方承擔一切由此造成的結果與損失。
2、甲主有權對乙方發出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如有不予落實的,甲方有權對乙方予以經濟處罰。
四、附則
1、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簽字后生效,缺陷責任期期滿時失效。
甲方:紹諸高速公路諸暨段SAJA06標項目部 代表:
乙方: 鋼護欄施工隊隊長 代表:
2011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