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外來人員人生安全和xxxxxxxx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生產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安全責任
1、對乙方進行危險告知。
2、督促乙方認真執行甲方的安全相關規范制度。
二、乙方安全責任
1、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安全監督管理,嚴格執行公司出入門管理制度,并按公司要求辦理出入手續并簽定安全協議。
2、乙方應遵守國家安全相關的法律法規及公司的安全相關規定,未經甲方同意和陪同,乙方不得隨意進入甲方生產廠區。
3、乙方不得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物品或其他國家法律禁止的物品進入公司。
4、乙方車輛行駛應符合國家法律及公司廠內行車相關規定,持證駕駛。廠區內行車速度不得超速,應按公司規定行駛道路進入裝卸地點,不得在廠區逆向行駛。
5、乙方不得私自進入除裝卸范圍外的其他生產區域,不得擅自亂動裝卸范圍內各種設備、管道、閥門、儀表、電纜等。
6、乙方在廠區應正確駕駛車輛,嚴格按照車輛使用說明書操作。
7、乙方車輛與其他裝卸貨物的車輛應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不得有插隊或其他影響裝卸秩序的行為。
8、裝卸過程中,非自卸車輛的發動機必須熄滅,要移動車輛時,應先關上車廂門或攔板。在有坡度的場地裝卸貨物時,必須采取防止車輛溜坡的有效措施。裝卸機械和人員的安全應按照“誰聘用誰負責”的原則,由聘用人員進行現場監督。
9、自卸車卸車時應先確認車身周圍無人,車停穩后方可卸車,卸車時應與庫邊保持適當距離。當車廂內附著有粘性物料時,應及時清除,以防舉升時引起翻車。
10、乙方在車頂對貨物進行遮蓋篷布、固定、鏟料或其他作業時,應關注車身周圍情況。罐裝車車頂作業應佩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繩,上下車注意防滑跌。
三、違約責任
1、由于乙方責任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甲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乙方在甲方公司內違反甲方規程和制度,甲方有權制止,并由此引發的后果及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四、本協議有效期限:自乙方簽字之日起一年內有效。
五、本協議經雙方(或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六、本協議一式貳聯,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甲方執協議原件,乙方執協議復寫件。
七、本協議簽訂地點:
甲 方: 乙 方(或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車牌號:
簽 訂 時 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