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為了規范公司筑機(行走機械和固定機械)的安全生產管理,提高公司筑機設備的使用率、完好率,確保筑機管理完善,保障公司的正常生產,預防機械事故的發生,杜絕開病車,開危險車,提高安全生產意識,特與各操作手簽訂本安全生產合同。
一、 筑機操作人員必須加強學習,加強自身素質的提高,持證上崗,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嚴格遵守公路局和路橋公司安全生產制度。對不按機械操作規程進行操作的,不遵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進行批評教育,屢教不改的將對當事人進行停職處分。
二、 筑機所有設備必須保持完好狀態,(機械尤其是轉向、制動系統和輪胎),各操作手必須做到勤保養、勤檢修,發生故障及時上報及時修理,不準帶病運行。設備的傳動帶、轉輪、飛輪等外露部位必須安裝防護罩,所有設備嚴禁漏水、漏電、漏氣,不準帶病作業。機械設備發現有問題應及時上報及時修理,自己確實不能維修的由機料科安排修理工維修。對機械設備不愛惜不保養不維護的,第一次進行批評教育并責令當事人改正,第二次將進行處罰。筑機各種設備操作員對工作、行駛中突然發生的各種特殊情況應第一時間通知公司和項目部,機械帶病作業的造成事故由當事人承擔責任,施工環境情況復雜(光纜、淤泥、邊坡)應通知頂目部和公司,擅自作業造成后果由當事人承擔責任。
三、 所有車輛必須專人駕駛,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筑機所有操作員禁止酒后作業,禁止穿拖靴上班。裝載機鏟斗嚴禁帶人,壓路機機身嚴禁帶人,固定設備操作室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對發現以上不當行為的,第一次對當事人進行批評教育,并罰款200元,第二次進行停職反省。
四、 固定機械設備或攤鋪機在運輸過程中特別要注意安全,運輸前要鎖緊保險鋼絲繩,后面用鐵絲綁好仔細檢查不要在運輸中有拋落現象,檢查拖車輪胎情況,途中臨時停車前后放醒目標志筒,整個過程中有不安全的因素及時向機料科匯報解決。對不顧安全因素不上報強行運輸的,不論是項目部或者筑機人員都要進行批評并要求整改。
五、 固定機械在安裝時所有人必須帶好安全帽,安裝完好后在場地及危險部位做好醒目的安全標志,在方便的位置放好足夠的滅火器材,并做到無電線電纜裸露在外,做到無漏電現象,電源接入時裝好漏電開關。任何時候任何情況固定機維修時必須斷電,任何未斷電維修的,發現一次批評一次罰款一次(每次100元),多次不帶安全帽和不斷電維修的,進行停職處罰。此條為固定機械安全重點。
六、 行走機械設備停班時,應選擇安全平穩的停放點,關好駕駛室門窗、拉上制動手閘,確實要在坡道停車時,要用木頭或石頭將車輪抵牢固。此條為行走機械安全重點,各操作手必須牢記,對坡道停車屢教不改的沒有安全意識的,進行重點教育。對私自停放外地未和項目要招呼無人看管造成的損失,由當事人自己承擔。
七、 固定機械設備停班時,必須做好攪拌缸和料斗的余料清除工作,不能影響設備第二天的正常開工,并拉下電源總開關,鎖好操作室,做好防盜工作。
八、 筑機所有設備在長時間停放時,必須間隔一段時間檢查啟動運轉,冬節時注意做好放水防凍工作,對機械不放在心上疏忽大意造成的凍裂等現象的,由操作員承擔損失。
九、 公司筑機事故處理程序:筑機(行走機械和固定機械)發生任何安全事故、機械事故、生產事故和交通事故,第一時間上報機料科和設備所用的項目部,事故處理以治傷救人為第一原則,第二是保證財產安全。事故處理完后公司將對事故發生的原因進行分析。人為的不按照操作規程操作的、不具備施工條件的未經許可的、倒車不向后看、私自攬活行為的等造成的事故將當根據事故的大小由當事人自己承擔所有的經濟賠償和相關法律責任。對非人為發生的各種意外事故,由交警或安全生產管理部門進行鑒定,公司根據事故的性質并結合安全管理制度進行處罰,并通知各操作手加強分析,引以為戒,杜絕同類事故繼續發生。
十、 筑機人員要認真對待安全事項,樹立牢固的安全意識,互相提醒,加強學習,堅決杜絕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只有安全才有效益,只有安全才能做出成績。本安全合同簽訂后,各操作手要認真仔細的觀看,逐條落實,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其他未盡事宜,參照市局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甲方: 乙方:
201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