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日報新文化發展公司電子商務項目庫存管理情況說明:
該項目為網店跟實體店結合,商品多處擺放展示;
因發貨和實體店售賣需要,貨品未能統一放進倉庫,在貨品數量較多的情況下,辦公室留存部分滿足發貨,其余放進白沙書城倉庫。
倉庫要實現規范管理,需安排兩名倉管(兼發貨)輪值,現因人手問題,沒有專門的倉管人員和發貨人員;
目前客服人員輪值,并兼發貨工作,暫時能夠滿足倉庫管理輪值的需要。
針對以上情況,倉庫目前暫定由輪值客服人員兼任,當班客服必須對所有貨品負責,如有需要,客服人員可進行換班盤點。月底盤點項目助理統籌,客服人員協助,對倉庫存在問題,所有保管人員責任均等。
現把倉庫管理條例細化如下:
1、按現有倉庫面積,規劃平面圖,分別按料號次序擺放,并將各物品型號、規格用標簽紙列示于物品前,各項物品對應陳列其后。
2、倉管員對于所經管物品的排列以利于先進先出的作業原則分別決定儲存方式及位置。
3、遵循7S原則(整理、整頓、清潔、清掃、素養、安全、節約)。
4、未經檢驗的物品,擺放在指定區域。
5、檢驗合格的物品,及時入庫貯存。
6、換貨、報損的物品,區分存放,并單獨記賬。
7、非貨架貯放的物品,不可超高、壓線、倒置、重壓。
8、禁潮物品應做好防潮措施。
9、保持適宜的倉貯溫、濕度條件:溫度控制在5~28℃之間,濕度控制在40~50%之間。
10、易燃、易爆、易腐蝕的物品應分開貯存,并加以明顯的警告標識。
11、倉庫內嚴禁煙火,不得使用過分發熱而可能造成火災、危險的電器。
12、物品貯放,龐大、笨重物品放下方;輕便、小件物品放上方。
13、物品堆放不宜過于緊密,保留間隙及庫房進出通道順暢。
14、易碎、易破物品須輕取輕放。
15、配套物品應成套存放,以防混亂。
16、每月28號前結賬,并發送當月物品庫存情況給相關部門。
17、年中、年末,倉庫會同財務部、質量部對物品進行盤點,查實物品的料號、品名、規格及型號,核對物品數量是否與賬面一致,并隨時接受主管部門及財務部稽查人員的抽查;
18、出具盤點報告,出現盤盈或不可避免的盤虧情況,由倉庫主管呈報部門領導、公司領導核準后調整,若為保管不善引起則由保管人員承擔相應賠償責任,所有保管人員責任均等。
責任人簽名:
日期:2013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