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維護國家、企業、集體和個人財產不受侵害,保障自身和他人人身以及公私財產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條例》、《北京市建筑施工現場綜合治理管理辦法》、《北京市建設工程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北京市人民政府第84號令)》、《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第61號令)》、《北京市消防安全責任監督管理辦法(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43號令)》以及《中國建筑股份有限公司ISO14001、OHSAS18001企業安全衛生標準》的相關規定,本著“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為提高自防、自治、自衛能力,確保施工項目安全生產、消防、治安、交通無事故,簽定消防、治安、交通安全責任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