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泰興市機電公司Ⅲ標項目部
乙方:
甲方施工的華電望亭至無錫供熱管網工程,涉及到部分樁基工程交由乙方進行施工作業,雙方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人員和設備不受損害,特簽定本作業安全協議。
1、乙方進場的打樁機械,各種安全設施必須齊全、完整、性能良好,操作人必須持證上崗,嚴格遵守本崗位的操作規程,及時了解和掌握自己的作業環境,認真執行所制定的措施方案,由于違章導致機械設備、人身事故或影響工程進度,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應經常對打樁機各部件、安全系統進行檢查,確保運轉正常,提供相關部門檢驗鑒定合格證和操作人的上崗證復印件。
3、作業區應設明顯的禁行標志或警戒線,有專人監護。在施打過程中,操作人必須離樁錘中心5米以外見識,配合操作人員應離機10米以外。
4、嚴禁吊樁、吊錘、回轉或行走等動作同時進行,起重臂下不得站人。
5、因所處的工作位置在河面上,配額和作業人員時刻都不能有疏忽,夯錘下落后,當吊鉤尚未降至夯錘吊環附近前,操作人不得提前進入該區域掛鉤,嚴禁掛鉤人站在錘上隨錘提升,參施人員都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高處作業2米以上用好安全帶,當班期間嚴禁飲酒。
6、甲方負責相關事宜的協調,雙方就安全、質量均應服從業主、監理等單位的監督,注意做好對地下管線、路面路牙周圍綠化的保護。
7、乙方負責機械進退場裝卸車及運輸途中的安全。
本協議一式兩份,經代理人簽字蓋章生效,共同遵照執行。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