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包單位: 河南建隆建筑安裝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 新鄉市金泰設備安裝有限責任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鄭州市建委關于《施工現場機械設備安全管理規定》和鄭州市安全生產 監察局關于《鄭州市起重機械安全管理試行規定》的原則,結合本建筑機械設備 的具體情況,明確雙方在起重設備裝、拆、運輸過程中的安全責任。為確保施工 安全,雙方在簽訂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雙方嚴格執行。
設備名稱、型號: 塔式起重機QTZ80(5313)
工程名稱: 河南財專后勤服務用房項目(二期)7#宿舍樓
工程地點: 鄭州市鄭開大道K3公里處路北
協議內容: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布的 有關生產、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
2、施工前,甲方應保證作業區域道路暢通、平整,夜間施工提供照明設備, 負責布置作業區域安全警戒線,有明顯標志,并派專人監護,嚴禁無關人員進入現場,如有違反,造成后果,由甲方負責。
3、施工前,乙方派 同志負責機械設備的有關安全工作。甲方派 同志負責聯系并予以協助,雙方應經常聯系、合作,預防事故發生。
4、 乙方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格按安裝、拆卸工藝規程和施工技術方案進行,如違反而引發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負責。
5、甲、乙雙方的有關領導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制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教育,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紀律、制度、法規。
6、設備安裝調試完畢后,雙方一起參加驗收,向有關部門申報,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7、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后生效,協議作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8、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按《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的規定進行作業,對任何一方人員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等情況,雙方都有權拒絕執行。
9、其他零星內容另行補充規定。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