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你與他人的生命安 全。作為工程的主要運輸工具—塔吊,對工程進度的快慢起著決定性作用。公司決定對塔吊司機實施安全管理,要求塔吊司機必須經過嚴格安全專業(yè)培訓,持證上崗,具體要求如下:
一、司機在掌握塔吊類型、性能后方可作業(yè)。
二、每天上塔吊前,要先試一下開關箱里的漏電是否好用,然后在爬行過程中逐步檢查標準間螺栓緊固程度,如有松動應處理。
三、隨時檢查各限位的靈敏程度,如有不靈應立即調試。
四、對齒輪箱、滑輪、鋼絲繩進行定期保養(yǎng)(一星期一次)。設備的好壞,保養(yǎng)是關鍵的一步。
五、應注意的問題:
1)嚴禁隨便調整安全裝置及電氣。
2)嚴禁斜向提、拉重物。
3)禁止用回轉機構或起重小車移動地面重物、牽引工作,禁止提升回轉半徑以外的重物。
4)禁止起吊粘附或埋在地下的物體,禁止起吊與其它物體相連的重物。
5)起吊視界不明的物體,應有專人指揮。
6)注意風速,當風速接近最大風速20m/S 時應停止工作。
7)塔吊不工作時,不要將重物懸掛在吊鉤上。
8)不工作時將變幅小車運行至吊臂根部,并將吊鉤開起靠近小車,以利于臂架隨風轉動。
9)停止工作時,應切斷電流。
10)塔吊應定人,非機組人不得進入駕駛室擅自操作。
11)操作者應準確估計出吊載的重量和工作幅度數值,將可能出現的超載和超力矩等。
12)牢記起重吊裝“十不吊”
(1)超負荷不吊;(2)歪位斜吊不吊;(3)指揮信號不明不吊;(4)安全裝置失靈不吊;(5)重物超過人頭不吊;(6)光線陰暗看不清不吊;(7)埋在地下的物體不吊;(8)吊場上站人不吊;(9)捆綁不牢不穩(wěn)不吊;(10)重物邊緣鋒利無防護措施不吊。
以上要求塔吊司機必須遵守,如出現設備損壞及人身傷亡,一切后果公司將追究法律責任。本合同一式二份,有效期至二O O四年工程完工。
項目部塔吊司機必須了解的情況:
塔吊架體距南面高壓線水平距離約10米,且高壓線下為交通要道,無法對高壓線進行正常的材料防護。在這種艱難的情況下,我們要克服難關,順利、正常的生產,就需要經驗豐富的塔吊司機持證上崗,作為塔吊司機應了解塔吊情況:本工地塔吊為明龍建機QTZ80,最大工作幅度56米,最大起重量8T,最大幅度處起重量1.3T。
希望塔吊司機以他人身體為重視,以公司和項目部為前提,以自己家人幸福為焦點,更好地遵守公司和項目部制定的規(guī)章制度,干好本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