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自愿將位于 內的面積為 平方米的廠房租給乙方作為生產及辦公使用,并于 年 月 日 簽訂了《廠房租賃合同書》。為了加強出租廠房的安全生產及消防安全管理,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生產權利、義務和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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