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家庭居室裝飾裝修管理試行辦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原則,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結合本工
程的具體情況,甲、乙雙方在平等、友好、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業主(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 聯絡電話:
家庭地址: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 聯絡電話:
家庭住址:
工程內容
乙方按要求承包甲方位于商品房,
房屋裝修工程(包含:水電氣管線鋪設、墻體改造、洗手間及廚房陽臺整體裝修等)
關于安全生產責任的約定
1、施工期間,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負責。2
2、乙方應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防火、防盜,嚴格管理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施工現場內禁止一切火種,嚴禁在施工現場內生火、吸煙等。
3、乙方在施工中凡涉及改變房屋結構,拆、改墻體等需由甲方向物業管理部門提出協商,經確認后方可施工。
4、乙方如在施工過程中,造成設施、設備、居室等部位損壞以及其他任何損失的,均由乙方負責賠償,并承擔全部責任。
5、乙方在施工中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保障作業人員及相鄰居民的安全,如因施工問題導致相鄰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毀壞、人員傷亡等一切事故發生,由乙方全權負責。
6、乙方不得將裝修工程外包或分包。
6、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7、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