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遵守國家《安全生產法》 、《消防法》 、《環境保護法》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企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以及其他有關安全生產、消防、治安保衛等法律法規,明確雙方的安全管理責任,確保租賃期間人身財產安全,特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雙方共同履行的安全管理職責
1、甲、乙雙方遵守并嚴格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消防、治安保衛等法律、法規和相關標準。
2、乙方指派 (聯系電話 )負責租賃區域內的生產、消防、治安保衛等安全管理工作;甲方指派 (聯系電話 )負責檢查、監督、協調乙方的安全管理工作,共同預防各類事故發生。雙方指派人員須持有安全資格證書。
二、甲方應當履行的安全管理職責
1、督促乙方在遵守上海立夢倉儲服務有限公司有關特種設備、二次裝修、電氣線路、動火作業等各項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2、督促乙方提供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相應的資質證書。
3、督促乙方在規定期限內落實整改上海電氣安全生產監測中心和有關消防、公安、環保、質檢、安監等部門檢查發現的事故隱患。
4、督促乙方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的經營范圍內進行生產經營。
5、乙方存在安全生產違法、違章行為或安全隱患的,拒不糾正或未按要求整改,甲方有權向當地安全生產監管部門、消防部門、公安部門、質檢部門及上級安全部門報告。經勸阻無效,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收回租賃標的物。
6、有權對乙方安全生產進行檢查、監督和管理,有權對乙方安全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進行檢查和監督落實,有權對乙方安全管理無方案、無措施和措施不落實進行限期整改,有權對乙方違規、違章行為進行制止。
三、乙方應當履行的安全管理職責
1、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國家安全生產等法律、法規、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具備相應安全生產資質和條件。
2、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負全責。乙方法定代表人應具備安全管理資質,乙方的項目負責人、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后,持有效崗位證上崗。
3、乙方安全目標應與甲方總體安全目標相一致,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服從甲方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統一協調、管理,服從甲方和上海電氣安全生產監測中心對其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指導。
4、乙方應當建立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特種設備安全責任制,制定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建立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并進行演練。加強對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消防以及環境保護等有關法律、法規的日常教育和培訓,按照有關規定配備安全管理人員。
5、乙方必須對進入甲方租賃區域的每位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消防、治安保衛、交通安全、人身安全教育,提高防火、防盜、放工傷事故的安全意識。工作人員“花名冊’交甲方備案,發生人員變動及時更新備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