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運方(甲方):
承運方(乙方):
合同雙方在平等、自愿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某某高速公路建設工程項目某某標段土方運輸作業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運輸任務
由乙方負責某某高速公路建設工程項目某某標段土方運輸作業任務,乙方承擔的運輸量按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實際運輸數量計算。
甲方將根據工程項目所確定的作業時間、作業地點、工作面、工程進度和運輸數量的要求,對乙方運輸任務進行統一分配、管理、調度和指揮,乙方必須服從。
第二條 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運輸起止地
起始地: 到達地:
第四條 運輸車輛
乙方提供自卸式工程運輸車輛: 輛,車輛牌號: ,行駛證號: ,載重量: 噸。車輛需配備防塵、防拋灑裝置。
第五條 運費結算
運費按 元/噸*公里計算。
因本合同土方運輸所產生的稅、費,由乙方承擔。甲方支付的運費,乙方應出具運輸費發票。
按月結算。于每月五日前對上一月運費進行結算支付。
第六條 運輸質量和安全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指定的工作進度、作業時間、工作面、運輸起止地和運輸數量完成各項運輸任務。
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必須確保運輸安全。如發生各類人身、財產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燃油供應
乙方運輸車輛所需燃油按照國家定價由甲方提供,燃油費由乙方承擔,由甲方從乙方運費中扣留支付。
第八條 合同保證金
為保證本合同的順利履行,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后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交納保證金 萬元人民幣(¥: 元)。上述保證金收取后由甲方出具保證金收據。
合同期限屆滿后,上述保證金由甲方予以返還(從中應予扣留支付的違約金和其他費用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