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市生產安全事故責任劃分試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避免和減少各類生產安全事故,自覺遵守國家、××市法律、法規及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規定,經協商簽訂“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本《協議書》適用于建設單位直接發包施工、總承包單位配合或提供相關服務的具體情況。
本《協議書》的宗旨是:在建設單位的統一領導下,由施工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共同負責,為建設單位服務,齊心協力完成建設單位交給的各項施工任務。確保工程全過程的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