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性物品事故的應急處置,帶有一定的危險因素,在處置中一要了解其物品的危害特點,二要掌握事故的處置措施,三要熟悉事故處置注意事項,以防擴大損失和危害。
一、爆炸性物品事故的危害性
爆炸性物品由于其自身化學性質,在某種外界作用下能夠引起爆炸或燃燒事故,從而給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帶來損害。
爆炸性物品發生事故的主要危害有:一是造成現場作業人員的傷亡,由于其燃燒或爆炸速度快,燃燒的速度一般為每秒數百米,而爆炸的速度更達到每秒數千米,往往發生事故人員來不及撤離,造成巨大的人員傷亡;二是現場及周邊的建(構)筑物在燃燒高溫及爆炸的強烈沖擊下,造成結構損壞,經濟損失巨大;三是爆炸性物品在非正常情況下發生燃燒或爆炸,由于化學反應不完全等原因,可能生成大量的有毒氣體,導致發生中毒事故;四是爆炸性物品發生事故后,影響范圍較大,會造成一定范圍的社會恐慌,給社會治安和穩定帶來較大的影響。
(一)火災
大多數爆炸性物品均比較容易燃燒,引起燃燒的原因主要有:意外火源、自燃、違反操作規程、野蠻作業等情況,以及部分藥劑遇水、遇濕發生化學反應釋放的熱量積聚都可能引發火災。
爆炸性物品發生燃燒的特點主要有:一是燃燒速度快,難以控制,在較短的時間內就可能使火災范圍蔓延;二是由于爆炸性物質大多含有較高的能量,燃燒放出的能量較大,燃燒溫度較高,周圍物質在其燃燒高溫作用下,容易被引燃;三是因為這類物品自身含有氧化劑和還原劑,不需外界供氧仍可以持續燃燒,如果爆炸性物品大量堆積或在密閉條件下燃燒,還可能發生燃燒轉爆轟現象,即發生爆炸。
(二)爆炸
爆炸性物品在外界作用下,可以引發爆炸事故。爆炸產生的沖擊波會對一定范圍內的人員造成傷亡,同時對作用范圍內的建筑物造成損失,造成建筑物坍塌或結構破壞,同時受爆炸高溫影響,發生爆炸的同時一般會伴隨火災事故,一方面燒毀財物,另外如果爆炸點周圍還有其他爆炸性物品,還可能受其爆轟作用的影響殉爆,導致二次爆炸的發生,帶來更大的損失。
(三)沖擊波
當炸藥在空氣中爆炸時,由于爆炸過程很快,所以在爆炸瞬間內裝藥將全部轉變為高溫高壓的爆轟產物,其壓力大大高于周圍空氣的壓力,它將迅速向周圍空氣擴散,其膨脹速度比空氣中的音速高幾倍,所以空氣界面處的爆轟產物如同超音速的活塞一樣,強烈推擠和壓縮周圍的空氣,使其壓力、密度和溫度急劇升高,從而在空氣中形成壓力很高的沖擊波。沖擊波的巨大壓力既可以損傷一定距離內的人員,也可以使周圍的建筑物發生結構性破壞,而且其作用范圍遠遠超過爆轟產物。
二、爆炸性物品事故的處置措施
為有效預防各類爆炸性物品可能發生的事故,在日常工作中,要針對不同爆炸物品的性質,制定科學合理的事故處置預案,結合實際組織演練。另外,由于爆炸性物品涉及較多的專業知識,參與事故處置的人員要注意學習積累,熟悉各類爆炸性物品的理化性能,掌握事故處置措施。當性質不明的爆炸性物品發生燃燒或爆炸事故時,務必請教有關專家詳細了解物品性質及事故處置措施,必要時要請專家現場指導,防止處置不當致使事故危害進一步擴大,造成更大的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爆炸性物品發生火災或爆炸事故后,在了解現場情況的基礎上,迅速針對事故發生的情況及物品性質按照既定預案,逐步開展以下工作:
(一)救護
對在事故中傷亡人員,要迅速采取救治措施,通知醫務人員趕赴現場,迅速將受傷人員轉移至安全地帶后送醫院救治。如果發生建筑物倒塌等事故,要盡快了解可能被埋壓在倒塌建筑內的人員數量和所在位置,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救治。
(二)滅火
在對現場傷亡人員采取緊急救治措施的同時,要抓緊撲滅現場火源,根據發生火災的不同物品性質,采取科學合理的滅火措施,使用適用的滅火器材和滅火設備,盡快撲滅火源。
(三)轉移
對發生事故現場及附近未燃燒或爆炸的物品,及時予以轉移,謹防發生火災事故的蔓延或爆炸。
(四)警戒
事故發生后,首先應該維護現場的秩序,在事故現場往往會聚集很多群眾,影響搶救或勘查工作的進行。一旦發生事故,要迅速組織力量,趕赴現場,劃定警戒保護范圍,對于正在燃燒的爆炸事故現場,盡量擴大警戒保護范圍。擔任警戒任務的人員,要分布在整個警戒保護圈上執勤,除緊急救險人員外,禁止其他任何人員進人警戒保護圈內,并盡一切可能保持現場原狀。
一旦發生爆炸或火災,還要根據現場可能發生爆炸或燃燒事故將要波及的范圍,疏散撤離相關人員
三、爆炸性物品事故處置注意事項
(一)防止事故擴大
盡量全面了解發生事故的爆炸性物品性質及發生事故的原因,通過查閱相關資料或咨詢專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措施不當引發二次爆炸或火災范圍擴大等事故。
(二)注意保護現場及固定證據
為查清事故發生的原因,為后續事故處理提供有效證據,在處置爆炸性事故過程中,要盡量保護好現場證據。
(三)現場遺留爆炸物品
爆炸性物品事故發生后,現場或附近會有大量未發生燃燒或爆炸的爆炸性物品,一旦火災蔓延,有可能發生使事故范圍擴大,因此要對這些物品采取可靠措施予以轉移,或在滅火過程中人為制造隔離,確保安全。
(四)防止二次爆炸
有些爆炸性物品在大量堆積或相對密閉條件下燃燒時,燃燒釋放的能量大量積聚,當達到一定條件時,會發生燃燒轉爆轟現象,一方面會使現場危害進一步加大,另一方面也會對現場救護人員的生命安全造成巨大威脅。國內外在處理爆炸性物品火災事故時發生爆炸的現象屢見不鮮,比如在許多硝酸銨火災事故中,大量堆積的硝酸銨燃燒后,當火災不能及時控制時,經常發生爆炸事故,現場救護人員傷亡慘重。
(五)防止坍塌傷人
爆炸性物品發生事故后,尤其是爆炸事故,現場周圍建筑物受爆炸沖擊波影響。
(六)滅火方法科學
對不需外界供氧的爆炸性物品,不能用窒息法進行滅火,因為窒息法不但對這類物品燃燒不起作用,相反隨著燃燒空間的減少,壓力的增加,爆炸性物品燃燒會更加猛烈,并會迅速轉化為爆轟,帶來更為嚴重的后果。
對于含金屬鉀、鈉、鎂粉、鋁粉等遇水反應劇烈的爆炸性物品,不能用水作為滅火介質。上述物質一旦和水接觸,會發生劇烈的化學反應,釋放熱及可燃性氣體(某地收繳煙花爆竹和原材料,在高溫季節用水降溫,導致產生大量的熱來不及釋放,一發生自燃燒,在大量堆積的情況下發生爆炸)。
(七)防止中毒
當大量爆炸物品燃燒時會生成大量煙及有毒氣體。爆炸性物品燃燒產生的毒害煙氣主要有:是由于極小的炭黑粒子和完全燃燒或未完全燃燒的灰及燃燒分解產物組成的煙氣;一氧化碳.二氧化硫;工業炸藥等爆炸物品燃燒產生的氮氧化物、磷化物、酸霧等有毒氣體。為防止在滅火時中毒,在爆炸性物品發生普通火災時,一般不要站在下風口,撲救時要先打開門窗,最好佩戴防毒面具,延長撲救時間,避免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