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確定流失、泄漏、擴散的醫療廢物的類別、數(重)量發生時間、影響范圍及嚴重程度。
二、組織有關人員盡快對發生醫療廢物泄漏、擴散的現場進行處理,并向可能受到危害的單位和個人通報。
三、對被醫療廢物污染的區域進行處理時, 應當盡可能減少對病人、醫務人員、其他現場人員及環境的影響。
四、采取適當的安全處置措施, 對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區域、物品進行消毒或者其他無害化處置,必要時封鎖污染區域,以防擴大污染。
五、對感染性廢物污染區域進行消毒時, 消毒工作從污染最輕區域向污染最嚴重區域進行, 對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過的工具也應當進行消毒。
六、工作人員應當做好衛生安全防護后進行工作。
七、發生因醫療廢物管理不當導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損害, 需要對致病人員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救援的重大事故時, 應當在12小時內向市衛生局報告, 并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和《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的規定, 采取相應的緊急處理措施。
八、發生因醫療廢物管理不當導致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健康損害, 需要對致病人員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救援的重大事故時, 應當在2小時內向市衛生局報告。
九、發生醫療廢物管理不當導致傳染病傳播事故, 或者有證據證明傳染病傳播的事故有可能發生時, 應當按照《傳染病防治法》及有關規定報告, 并采取措施。
十、處理工作結束后,應當對事件的起因進行調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預防類似事件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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