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定義
勞動關系 是指勞動者與所在單位之間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關系。
2 處理原則
以法律為準則 協商解決為主 兼顧各方利益 確保不遺留后患。
3?基本內容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在工作事件、休息時間、勞動報酬、勞動合同、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培
訓等方面形成的關系。
4?解釋
4.1 工作事件發生的糾紛
4.1.1 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特別是公司的《獎懲制度》
4.2 休息時間
4.2.1?未按法規規定休息 在法定工作時間外加班 即平時加班、雙休日加班、法定節假日加班 要求按法律規定支付加班費引起的糾紛
4.2.2?因公司業務需要 公司希望員工加班 員工不服從且無理由拒絕加班引起的糾紛
4.2.3?未按公司加班申請程序辦理 員工擅自加班 要求公司按法律規定支付加班費引起的糾
紛。
4.3 勞動報酬
4.3.1 勞動報酬是指員工對公司的薪酬福利制度不能接受而引起的勞動糾紛?包括工資定薪爭
議、調薪爭議、移崗爭議、移崗移薪爭議、核算爭議、加班費爭議、福利政策爭議等。
4.4 勞動合同
4.4.1?因公司戰略、結構調整 員工對崗位變動有爭議引起的糾紛
4.4.2?員工對勞動合同條款不認可引起的糾紛
4.4.3?對合同內約定的事項有異議引起的糾紛
4.4.4?對簽署關系有爭議引起的糾紛
4.4.5?對合同重要事項變更不滿意引起的糾紛
4.4.6?續終止有異議引起的糾紛。
4.5 勞動安全衛生和勞動保護
4.5.1?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發生的傷亡 或在上下班途中發生的機動車交通事故即發生工傷事故引起的糾紛
4.5.2?上下班途中發生意外事故引起的傷亡糾紛
4.5.3?在工作時間內發生的急性疾病
4.5.4?員工因特殊病例 短時間內無法治愈引起的糾紛
4.5.5?職業病事件發生引起的糾紛等。
4.6 職業培訓
在職業培訓中 因培訓協議或培訓費用賠付問題引起企業與員工之間的糾紛事項。
4.7 突發事件
4.7.1?仲裁案件的發生 分單一案件和集體仲裁案件
4.7.2?三人以上集體擺工事件的發生
4.7.3?至政府相關部門匿名或記名投訴事件的發生
4.7.4?無任何預兆上街游行示威事件的發生
4.7.5?無預兆惡性勞動糾紛事件的發生。
4.8 裁減或改制
因公司戰略發展需要或其它符合法律規定條件出現 需要對公司部分人員進行調整或裁減事件
發生的糾紛。
5 處理程序
5.1 關于 4.1 事件處理的程序
5.1.1 相關人員發現有員工違反公司規章制度?采取逐層匯報方式處理。先至部門負責人 部
門負責人參照公司規章制度規定程序 對情節較輕的 寫明情況說明。情況說明須經員工簽署
確認 員工不予以簽署確認的 給予指定二位證明人簽署 經部門負責人簽署“情況屬實”后
提報至人力資源中心。經人力資源中心員工關系專員確認和公司法律顧問確認后 人力資源總
監審核 副總批準后執行
5.1.2?對于情節較復雜 部門負責人無法確認事件是否會引起勞動糾紛時 先咨詢人力資源中心員工關系專員 得到人力資源中心確認后 按人力資源中心要求配合好相關資料的準備 部門負責人給予事先做好相關的溝通工作 無法溝通的 提報人力資源中心 人力資源中心根據事件的輕重 與公司法律顧問溝通確認后 通知相關部門系統領導并同時通知公司風險管理領導小組 第一時間制止事件的發生
5.1.3?員工對于事件處理不服 發生爭吵、無理取鬧時 先由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員工進行溝通、說明、勸導 員工不聽勸阻 仍無理取鬧的 由本系統領導出面溝通勸阻 仍無效果的
提報人力資源中心。人力資源中心根據事態輕重和員工要求 進行再次溝通勸阻 仍無效時
由人力資源中心第一時間通知公司風險管理領導小組 討論通過處理程序 相關責任部門落實
執行。
5.2 關于 4.3/4.4/4.6 事件處理程序
5.2.1 員工對勞動報酬有異議?先由部門負責人給予解釋說明 部門負責人對公司政策或規定
不夠明確一時無法回答員工質疑的 可先咨詢人力資源中心 得到答復口徑后 回復本部門員
工。員工對部門負責人的答復不滿意或仍有質疑的 部門負責人第一時間通知人力資源中心
以便人力資源中心有充分的理由解釋告知員工 制止事態進一步惡化。
5.2.2 員工仍不滿意?甚至無理取鬧時 按 5.1.3 程序處理。
5.3 關于 4.5 事件處理的程序
先按工傷條例規定程序處理 發生較大事件的 第一時間通知人力資源中心 人力資源中心按
相關法律法規規定 第一時間通知公司風險管理領導小組 風險管理領導小組達成處理共識后
相關責任部門按職責落實執行。
5.4 關于 4.7 事件處理程序
5.4.1?對于 4.7.1 事件發生 人力資源中心根據事件情況 如為單一事件 人力資源中心會同公司法律顧問 按相關法律程序處理 如為集體事件或涉及賠償金額較大的 人力資源中心第一時間通知公司風險管理領導小組 風險管理領導小組達成處理共識后 相關責任部門按職責落實執行。
5.4.2?對于 4.7.2 至 4.7.5 事件發生的 責任部門負責人第一時間通知公司風險管理領導小組
風險管理領導小組達成處理共識后 相關責任部門按職責落實執行。
5.5 對于 4.8 事件處理程序
公司符合法定裁減或改制事件發生 公司風險管理領導小組須事先對員工關系的處理進行專題
決議 討論通過后 按議定程序 相關責任部門按職責落實執行。
6 本程序解釋權歸屬人力資源中心?人力資源中心員工關系專員指定為陳五平 662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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