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應急避難場所內人員基本生活需求,確保應急避難場所在緊急狀態下及時啟用和安全運轉,對應急避難場所基本設施配套要求明確如下:
一、物資儲備設施
應急避難場所應設置食品、藥品、飲用水、帳篷、消防、交通工具、器材等物資庫,并設置通信設施;長期性預儲物資所需倉庫,應盡可能利用應急避難場所區域內或附近的公用民防物資庫工程。
二、供水設施
應結合應急避難場所周邊的供水管網現狀,設置獨立的供水管網系統。應急避難場所應配置獨立供水管網、供水車、蓄水池、水井、機井等兩種以上的供水設施,根據所選設施和當地水質,合理配置用于凈化自然水體為直接飲用水的凈化設備,同時結合廁所設置洗浴設施。建議每100人至少設置一個水龍頭,每250人應至少設一處飲水處。生活飲用水水質應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
三、環衛設施
應急避難場所應設置獨立的排污系統,并接入城市污水管網,醫療衛生污水應處理達標后可排入城市污水管網系統。根據應急避難場所內避難人員容量,按相關衛生要求設置應急廁所,并附設或單獨設置化糞池,還應設置專門的垃圾集中存放點。
四、供電設施
應急避難場所應采用兩路及以上電源供電,還應設置獨立的汽(柴)油發電機組,以滿足應急避難場所內照明用電及必要設施的供電需求,有條件的場所還可設置太陽能供電系統。
五、通信設施
應急避難場所應設置固定電話,并應使無線通信信號覆蓋應急場所。同時,應設置廣播系統,可與公園、學校、體育場等廣播系統結合建設和使用。
六、疏散通道
應急避難場所應結合分類等級,建設相應數量的應急疏散通道。根據使用功能和作用,應急疏散通道區分為疏散主通道和疏散次通道兩個等級。疏散主通道,主要連接對外交通樞紐、對外公路以及應急避難場所,主要承擔受災人群集體撤離和轉運,同時作為主要的救援通道使用;疏散次通道,主要連接商住集中區域、居民集結點與應急避難場所,主要承擔居民的就近疏散功能,作為通向應急場所的安全通道。通道設置數量,連接應急避難場所的應急疏散通道應在不同的方向至少設置4條,包括2條疏散主通道。各類應急避難場所除建設地面疏散通道外,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可設置直升機停機坪,以滿足緊急救援所需。
七、指引標示
在應急避難場所周邊、入口處和各功能區應設置明顯指示標志,并在入口處懸掛1:1000的應急避難場所平面圖及周邊地區居民疏散通道圖。主要標志有:應急避難場所方向、距離道路指示標志、應急供電標志、應急棚宿區標志、應急水井標志、應急物資供應標志、應急停機坪標志、應急指揮中心標志等。標志設置應與周圍環境、景觀和相關標志牌相協調。
八、指揮場所
應急避難場所內不再建設專門的指揮場所,要充分利用原有管理用房兼作應急指揮場所,實行平災結合,資源整合,把有限的資金用于主要的生活設施建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