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火災事故
(1)施工現場發生火災的主要環節
電氣線路超過負荷或線路短路引起火災;電熱設備、照明燈具使用不當引起火災,大功率照明燈具與易燃物距離過近引起火災,電弧、電火花等引起火災。電焊機、點焊機使用時電氣弧光、火花等會引燃周圍物體,引起火災;民工生活、住宿臨時用電拉設不規范,有亂拉亂接現象。民工在宿舍內生火煮吃、取暖引燃易燃物質等。
(2)預防措施
①做施工組織設計時要根據電器設備的用電量正確選擇導線截面,導線架空敷設時其安全間距必須滿足規范要求。
②電氣操作人員要認真執行規范,正確連接導線,接線柱要壓牢、壓實。
③現場用的電動機嚴禁超載使用,電機周圍無易燃物,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保證設備正常運轉。
④施工現場內嚴禁使用電爐子,使用碘鎢燈時,燈與易燃物間距要大于30cm,室內不準使用功率超過60w的燈泡。
⑤使用焊機時要執行用火證制度,并有人監護、施焊周圍不能存在易燃物體,并配備防火設備。電焊機要放在通風良好的地方。
⑥施工現場的高大設備做好防雷接地工作。
⑦存放易燃氣體、易燃物倉庫內的照明裝置一定要采用防爆型設備,導線敷設、燈具安裝、導線與設備連接均應滿足有關規范要求。
2、易燃、易爆危險品引起火災、爆炸事故
(1)施工現場由于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引起火災、爆炸的主要環節
施工現場的使用油漆、松節油、汽油等涂料或溶劑;使用揮發性易燃性溶劑稀釋的涂料時使用明火或吸煙;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生器等危險品的距離過小;
(2)預防措施
①使用揮發性、易燃性等易燃、易爆危險品的現場不得使用明火或吸煙,同時應加強通風,使作業場所有害氣體濃度降低。
②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生器等危險品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1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30m。